股票市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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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值法由美国芝加哥大学C.J.西蒙(C.J. Simon)和苏里旺(M.W. Sullivan)提出(Aaker,1991),该方法的基本思路是: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为基础,将有形资产从总资产中剥离出去,然后再将品牌资产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
适用于上市公司的品牌资产评估。
第一步计算公司股票总值A;
第二步用重复置成本法计算公司有形资产总值B,无形资产总值C=A-B。无形资产由3部分所组成:品牌资产C1、非品牌因素C2(如 R&D 和专利等)以及行业外可以导致获取垄断利润的因素C3(如法律等);
第三步确定C1、C2、C3各自的影响因素;
第四步建立股市价值变动与上述各影响因素的数量模型,以得出品牌资产占公司有形资产的百分比(也可导出不同行业中品牌资产占该行业有形资产的百分比)。由B即可得出品牌资产C1。
股票市价法的理论有很强的内在逻辑性,但是该方法难以准确确定公司市值与影响无形资产各个因素间的模型,该过程不但需要大量的统计资料,而且要求极为复杂的数学处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它的实用性;另外,该方法计算的出发点是股价,要求股市比较健全,股票价格才能较好的反映股市的实际经营业绩,这些在我国现阶段都还不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