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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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欺凌是利用数字技术进行的欺凌。它可以在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平台、游戏平台和手机上进行。它是一种反复的行为,旨在吓唬、激怒或羞辱那些被攻击的人。
包括:
在社交媒体上散布关于他人的谎言或发布令他人难堪的照片;
通过即时通讯平台发送有害信息或威胁;
冒充他人并以他人名义发送恶意信息。
网络欺凌有多种形式,最常见的有以下六种:
1.骚扰:反复发送攻击性,粗鲁和侮辱性的消息。
2.诋毁:通过在网页上发布诽谤和不真实的信息分发关于另一个的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消息发送给他人,或发布或发送数字照片的某人。
3.网络论战:用愤怒,粗俗的语言在网络上“战斗”。
4.假冒(到盗取别人信息):盗取别人的电子邮件或社交网络帐户,并使用该人的在线身份向其他人发送或发布恶性或尴尬的材料。
5.传播别人私密信息:分享某人的秘密或尴尬的信息,或以欺骗使某人泄露秘密或尴尬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转发给他人。
6.网络缠扰:反复发送威胁或恐吓的信息,使得受欺凌者有人身安全的担忧。
网络空间并不是法外之地。发生在网络虚拟空间的欺凌行为,如果对被欺凌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触碰了法律这根高压线,欺凌者要承担刑事责任,涉及到的罪名包括诽谤罪、侮辱罪、寻衅滋事罪。
①诽谤罪
《刑法》第246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以如果为了欺凌他人、抹黑他人故意在网络上造谣传播,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可能会涉嫌诽谤罪。
②侮辱罪
比较常见的就是“人肉搜索”号召其他人对被欺凌者实施侮辱谩骂的情况。《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③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实施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除了刑事责任外,欺凌者还可能因为侵害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置之不理
让孩子们不要轻举妄动或采取报复行为,不论多么想“反击”,都应如此。如果您能了解谁对您的孩子实施网络欺凌,可切断来自此人的一切通信。例如,在即时消息程序的主菜单中,访问“其他联系人或朋友”,然后选择“阻止用户或删除朋友”。在电子邮件程序中,将有攻击性的电子邮件地址添加到黑名单中。
设立界线
联系欺凌者要求其停止攻击行为,这是您的责任,与您的孩子无关。如果您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请发送电子邮件或即时消息。如果这种行为遏制不止,请警告他们您还将联系他们的家长或学校。
进行投诉
网络欺凌行为大部分是骚扰、威胁、隐私侵害和跟踪,它们都有悖网站或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条款”。您可以针对相关服务进行投诉,以暂停或终止网络欺凌者(本人或其家长)对互联网的访问权。
联系学校
如果您知道欺凌者与自己的孩子在同一所学校,那么老师和管理员可助一臂之力。但是切记,鉴于人人都有言论自由,学校往往对校外发生的事情鞭长莫及。一些学校将反网络威胁条款纳入学生的在线访问协议,因此,如果欺凌者通过学校计算机与您的孩子联系,那么此人就会受到严厉处罚。确保采用任何一种方式报告发生的事件。
告知家长
如果您已做力所能及的事,但是并未制止网络欺凌行为,请向该孩子的家长发送一封“中止欺凌行为”的信件。在发送该信件的同时,请附上证明网络欺凌行为的计算机书面材料,如电子邮件或即时消息脚本的书面材料。让家长插手帮忙制止网络欺凌行为。
诉讼威胁
特别情况下可以诉诸法律,律师可以帮助您针对诽谤、骚扰或其他原因向网络欺凌者和/或其家长提出民事诉讼。有时,诉讼威胁足以让网络欺凌者望而却步。
联系警方
如果有证据显示网络欺凌手段涉嫌犯罪活动,如仇恨犯罪、人身威胁或在校内谈论武器使用,请立即与当地警方联系。如果网络欺凌者在线发布受害者的私密更衣室照片,也可以提起儿童色情图片方面的诉讼。确保打印攻击行为的样例,并将其交由警方处理。警方可以根据您的报案,从您孩子的计算机收集其他所有可采纳的证据(如果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