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支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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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支持量(Aggregate Measure of Support;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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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支持量是指衡量政府用于支持一部门的投入的货币价值的指标。正如农业协议对综合支持量的定义,综合支持量包括预算支出和从消费者向生产者转移的收入,其结果将导致市场价格扭曲。综合支持量包括对生产者直接支付(如差额补贴)、投入品补贴(如对灌溉用水的补贴)、能够引起市场价格扭曲的收入转移的估计值(如市场价格支持)、商品贷款计划的利率补贴的实际发生额或累计额。
综合支持量又称为国内支持总量(AMS),按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的定义,是用来衡量政府为支持国内农产品生产者而提供给某农产品,或为支持广大农业生产者而提供给非特定产品的年支持水平的技术指标,一般用货币单位表示。换句话说,即包括以具体产品或非具体产品为基础的不享受免责待遇的一切支持。综合支持量包括预算支出和从消费者向生产者转移的收入,其结果将导致市场价格扭曲。综合支持量包括对生产者直接支付(如差额补贴)、投入品补贴(如对灌溉用水的补贴)、能够引起市场价格扭曲的收入转移的估计值(如市场价格支持)、商品贷款计划的利率补贴的实际发生额或累计额。方法是先计算出国内综合支持的程度,再进行削减。这种支持,发达国家必须在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生效后6年内减少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减少13.3%,最不发达国家不减少。
综合支持量是从经合组织(OECD)常用的PSE(生产者补贴等值)演化出来的,两者基本相似。作为衡量国内支持的尺度或标准,两者均等于国内价格与世界市场价格的差额乘以生产量,再加上不按产量或价格提供的国内补贴的总和。农业协议要求各成员方以减让基期的综合支持量为尺度,作出减让承诺(详见下文“农产品国内综合支持量的计算”)。
综合支持总量是指有利于农业和农业生产者所有国内支持的总和,即综合支持总量。计算公式为:
综合支持总量=所有特定农产品的综合支持量+所有非特定农产品的综合支持量+所有特定农产品支持等值
“综合支持量”和“AMS”指以货币形式表示的、有利于基本农产品生产者的对一农产品提供的年度支持水平,或指有利于一般农业生产者的非特定产品支持,不包括在计划下提供的、根据农业协议附件2的规定可免除削减的支持,此种支持:
(1)对于在基期内提供的支持,指一成员减让表第四部分引用的有关支持材料表中列明的支持;
(2)对于实施期任何一年及此后提供的支持,指依照本协议附件3的规定计算的支持,同时考虑该成员减让表第四部分引用的支持材料表中使用的构成数据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