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15个条目

给惠国成份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给惠国成份(Donor Content)

目录

什么是给惠国成份

  给惠国成份是指在普惠制给惠方案中,一些给惠国规定,受惠国从该给惠国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加工成产品后再出口到该给惠国时,这些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称为给惠国成份。

  在确定产品的原产地资格时,给惠国成份不作为进口成份,而作为该受惠国的本国成份计算。

给惠国成份的相关内容

  在利用给惠国成份时,大多数给惠国不要求受惠国签证机关提供其它证明。给惠国成份规则对我国利用普惠制扩大出口十分有利,尤其是为我国发展来料、进料加工业务提供了方便条件。实行时,只要持有我国签证机构签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即可以享受普惠制待遇。

  但日本规定,当使用了从日本进口的成份时,签证机关还需要签发一份《从日本进口原料证书》,作为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的附件。另外,日本还规定,对部分皮革、人造革、玻璃纤维、鞋料、纺织品、旅行用品等,给惠国成份不适用(具体规定见日本给惠方案)。1995年1月1日,欧盟规定,当受惠商品采用给惠国成份时,Form A证书第四栏应加注“EU Cumulation”字样。在签发Form A证书时,应参照欧盟成员国海关签发的欧洲1号流动证书(Movement Certificate EUR.1)。

  在普惠制给惠方案中,实行给惠国成份的国家有:欧盟25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斯等。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Zfj3000,Dan,方小莉,Tracy.

评论(共0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给惠国成份"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