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15个条目

银行结算责任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重定向自结算责任)

目录

银行结算责任概述

  有关各方应认真执行银行结算纪律,违反银行结算纪律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收、付款单位和个人,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比如付款单位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于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停止使用有关结算办法,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收付款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票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因不获付款而遭退票时,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票据的各债务人对待票人负连带责任

  (2)银行办理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误,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按存(贷)款利率计付赔偿金;因违反结算制度规定,发生延误、积压、挪用、截留结算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因错付或被冒领的,应及时查处,如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要负责赔偿。

  (3)邮电部门在传递银行结算凭证和拍发电报过程中,因工作差错而发生积压、丢失、错投、错拍、漏拍、重拍等,造成结算延误,影响单位、个人和银行资金使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由邮电部门承担责任。

相关条目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鲈鱼,Yixi,HEHE林.

评论(共0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银行结算责任"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