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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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状,它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无法通过正常的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纠纷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一种书面诉讼文书。
1.经济纠纷起诉状:又称经济诉状,是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而向法院陈述纠纷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书状。
2.经济纠纷上诉状:是指经济纠纷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判而提出的诉状。
3.经济纠纷申诉状: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文书,但是,提交申诉状后并不能停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执行。
4.经济纠纷答辩状: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或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状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进行辩护、反驳或答复的书状。
经济纠纷诉讼的作用[1]
1.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通过法院的介入和公正的评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2.有利于保障市场经济秩序。解决随时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正常有序的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因此,经济纠纷诉讼状就起着重要的作用。
3.法院审理案件的事实基础。当经济纠纷发生后,民事案件的原告方,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把案件的事实记叙清楚,把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讲明白,把诉讼的目的和请求告诉法院,让法院对案件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审理。在我国民事诉讼领域由于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所以,诉讼状是诉讼程序发生的根据,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调解的基础。
- ↑ 马国辉,吴文艳,武斌.应用文写作实务.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