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资金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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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资金拆借一是指各专业银行系统内的基层银行同上级银行之间的拆借;二是指齐专业银行技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之间的拆借。纵向资金拆借是金融系统内部按隶届关系纵向调利资金余缺的拆借方式。
1.性质不同
资金纵向分配属于资金供给制性质,由上级行负责向下级行直接分配资金,体现着上级行对下级行的资金供给关系;而纵向资金拆借是一种市场机制,上级行与下级行构成市场的双方,双方在资金供需上保持着一定的选择权,体现着下级行与上级行的资金交易关系。
2.形式不同
资金纵向分配是由上级行完全按照计划从上而下地分配资金;而纵向资金拆借则由下级行自求平衡,不足部分或临时需要通过再贷款从中央银行取得资金。
3.中央银行的地位不同
在资金纵向分配制度下,专业银行有钱就上交,无钱则“等、靠、要”,中央银行处在“大锅饭最后承受者”的被动地位;而在拆借市场上,专业银行之间的资金余缺,通过相互拆借进行平衡,一般不向中央银行申请贷款。如遇同业无力拆款支持时,再向中央银行贷款,这里的中央银行是处在“最后贷款者”的主动地位,它可以通过准备金率、再贷款率等信用杠杆调节资金供求。
纵向的资金拆借,克服了资金纵向分配的弊端,使中央银行对社会资金运行真正起到宏观控制与调节的作用,使专业银行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