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差资源税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级差资源税(Differential Resource Tax)
目录 |
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由于资源条件差异而取得级差收人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级差收人是指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因资源的自然条件优越而形成的超额收人。
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多少同其所使用资源的贫富状况和开采利用条件有关。它与一般资源税很难截然划分,它们的侧重点主要从征税目的来看,一般资源税主要是体现有偿占用的原则,加强对资源的管理和合理利用;级差资源税主要是调节资源使用者因资源条件不同所取得的级差收益。其实质是对级差地租的征收。从各国资源税的立法概况来看,现今征收资源税大多属于级差资源税。
我国对资源的级差收人开征级差资源税,将企业和个人因利用自然资源而多得的超额收人直接归国家所有。因为国有资源属国家所有,其级差收人也应归国家所有;更重要的是,国家将企业因自然条件优越而多得的级差收人归国家所有,可以使企业的利润水平真实地反映企业主观努力而取得的效益,有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