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电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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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电信用证(Brief Cable 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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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电信用证又称预先通知信用证(Pre-advice Credit),是指开证行将信用证的主要内容以电讯方式传递给通知行,由其传递受益人,之后再将信用证证实书(Confirmation)传递给通知行,由其传递受益人。
简电信用证是开证行将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如信用证号码、受益人名称、地址、开证申请人名称、信用证金额、货名、数量、价格条件、装效期等,以电报或电传方式预先告知通知行,详细的内容再以信开证方式航寄。通知行接到简电开证后,缮制信用证简电通知书,照录电报原文,在通知出口人时要注明。此系简电通知,不凭以议付”。
简电信用证的目的是,预先通知受益人银行已开立信用证,告知其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以便受益人作好发货准备工作。
根据UCP600第11条的规定,简电或预先通知信用证不是有效的信用证文件,即受益人不能凭以发货,银行不能凭以付款、承兑或议付。开证行在发出简电或预先通知信用证后,必须及时地将信用证证实书(有效信用证文件)寄送通知行,由其转递受益人,凭以发货,银行凭以付款、承兑或议付。
业务中使用简电开证只是供出口人备货和租船订舱参考,要等开证行送达正本信用证后,方可凭以出运货物和制单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