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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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专项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特定目的,在一定时期内对相关行业或领域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和税法遵从情况所进行的检查。
税收专项检查的目的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法查处相关行业或领域存在的税收违法问题,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及时发现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促进税收法律制度完善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构建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税收中心任务的完成。
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的形式、项目、方式、对象、内容、方法、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税收专项检查的形式:主要包括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特定税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1.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是指对相关行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和税法遵从情况所进行的检查。
2.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是指对税收违法问题发生较为集中的区域所进行的整顿和治理。
3.特定税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是指对在一定时间内表现突出、危害面较广的某种税收违法行为所进行的整顿和治理。
(二)税收专项检查的项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定的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分为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
具体项目的实施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对指令性检查项目,市局、区县局、分局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组织完成检查工作;
2.对指导性检查项目,由市局结合实际有选择地部署检查,区县局、分局必须按照市局规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区县局、分局在完成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检查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辖区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税收专项检查项目,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上报市局备案。
(三)税收专项检查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分级分类检查和企业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分级分类检查是指将纳税人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把不同类别的纳税人作为市、区县两级稽查局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的方式。
2.企业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是指税务机关根据被查行业或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的方式。
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组织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检查任务,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和方法,工作要求和纪律,检查对象的会计核算方法、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税收政策;
(二)落实检查任务。根据工作计划确定检查的范围、对象、内容、时限和要求,并落实到具体检查人员;
(三)依法实施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税务稽查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进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四)加强部门配合。积极协调征管、评估、税政、法制部门,做到及时反馈、政策统一、处理得当,形成执法合力;
(五)归纳分析总结。及时汇总情况、归纳分析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总结方法经验。
在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应按照以下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
(一)对涉及国、地税机关共同管辖的,要积极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工作,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分别进行检查的,要及时沟通情况和反馈信息;
(二)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工商、金融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协调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强化对税收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