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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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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相对买卖[1]

  相对买卖是指一个买主对一个卖主协议成交,或买卖各方依自己的标准,选择对方当事人,从而达成交易。

相对买卖的作用

  相对买卖是最原始的交易方法,是一个买主对一个卖主的交易。大多数的商务交易都采用这种方法,买方或卖方根据各自的标准选择合适的卖方或买方,以达成交易合同,直至合同的履行。这种方法主要在证券市场中的场外市场(即柜台市场)采用.而在证券交易所则很少用到(仅用于当日结算交割及特约日结算交割的交易上)。按照经济学的一般原理,由相对买卖达成的价格远非社会的均衡价格,因为这种交易方式只涉及单个的买主和卖主。

  以柜台市场的交易为例来说明相对买卖

  有价证券的柜台交易,是以很多家证券公司作为转让中介进行的。每家证券公司都或多或少地同时经营若干种有价证券的柜台交易。和证券交易所中的代理买卖制不同,有价证券的柜台转让是从证券公司先行垫入一笔资金买入一些证券作为库存而告开始。在建立了足够的库存之后,证券公司便对自己经营的有价证券同时挂出两个价格:一个是证券公司购买这种证券的价格,称为买入价格,另一个是证券公司出售这种债券的价格,称为卖出价格。当有投资人到证券公司进行交易时,证券公司开始并不知道投资人要买还是卖,因此,公司的买入价格和卖入价格要同时挂出。证券公司挂出价格后,无论是投资人要按买入价格出售还是要按卖出价格购买,证券公司都不得拒绝。而投资人若不同意证券公司挂出的价格,双方还可以进一步的讨价还价。这里的挂牌价和讨价还价都是相对买卖的具体形式,因为,它们的特点都是“一对一”的交易。

  柜台交易的交易形式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在证券转让的柜台市场上,绝大多数交易都是在投资人和证券公司之间进行的。证券的实际出售人是将证券卖给证券公司,实际购买人是从证券公司买入证券。通过证券公司的自营买卖,有价证券的转让才得以在投资人之间实现。因此,用这种方式组织的证券转让市场基本上是采取自营制的。

  二是柜台交易形式下的证券转让是在证券公司和投资人之间协商议价的过程中进行的。每笔交易的参加双方都只是证券公司和一个投资人。这种被称为“一对一”的交易方式不可能产生买方内部和卖方内部出价要价竞争,因此,这种交易形式从证券公司角度被称为“买进卖出制”。

  三是,柜台市场的证券转让的价格是由证券公司确定并报出,并根据投资人是否接受加以调整而形成的。每笔证券转让的交易价格,都是用上述方法在证券公司和投资人之间协商议定。这种价格形成过程被称为“议价制”。

参考文献

  1. 朱羿锟著.商法学:原理·图解·实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08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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