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作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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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互作用论(Interaction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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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作用论是探讨交往双方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如朋友、夫妻、交谈双方)对人际吸引的影响,这是西方社会心理学互动理论的一种,是一种“真相倚”情形。
相互作用论的内涵[1]
“真相倚”情形是指两个个体在相互交往中经常感到情感上的满足和安定,感到心情愉悦,并且非常乐意继续与对方交往的情形,他们之间容易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各人对对方来说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吸引,这是一种互酬行为或者一种报答行为。我注意听你讲话,你也重视我的意见;我有事找你商量,你有事找我帮忙;相互尊敬,相互喜爱,相互称赞,相互报答。并且,这种行为大多在对方没有准备的条件下表现出来,显得自然、贴切、毫无做作,因此富有说服力。但是,一旦交往的双方中任何一方对交往不满意时,这种关系就会受到损害,而影响两人之间的继续交往,这样,对方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就比较困难了。
莱文格(G Levinger)和斯诺克(J.D.Snoek)把上述关系确定为一个有规律的逐步发展的过程,与双方为交往作出的共同努力有关。也就是说,交往需要双方精诚合作、共同奋斗。这些学者通过调查研究,试图用各种客观的指标(时间、交往频率、交往强度等)来区分人际间各种不同的吸引等级。他们用0表示毫无接触的交往关系,即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如街上擦肩而过的行人就是这样。用1表示认识、知道对方一些情况,或者是单方面留下的态度或印象,没有任何交往行为,如男人对漂亮女人的单相思等。用2表示表面接触,了解双方的态度,有一面之交或偶然间有些交往,如舞场上的舞伴等。用3表示一种相互亲近、亲密的关系,如朋友、夫妻、亲戚、同乡等。而上述这种人际关系的建立又可以视为~个连续发展的交往过程,它有浅交、深交、知交之分。根据这一观点,可以确定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发展水平,了解人际吸引的大小。显然,如果用数量级来表示,在上面这个理论观点中,人际吸引是由小到大的。实际上,这是人们对人际交往勾勒的理想模式。实际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非常复杂的,有时候多种交往水平交织在一起,所以我们一定要贯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以免贸然下结论,而影响对人际吸引的正确判断,从而影响双方的人际关系。
- ↑ 俞国良编著.社会心理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