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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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报告是指当施工现场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质量隐患不能及时消除、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有效制止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报告。
当施工现场发生下列情况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
(1)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存在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又不能及时消除的;
(4)施工单位不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5)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施工单位擅自组织施工的;
(6)存在监理单位无法处理的其它质量安全问题的。
(7)监理报告应当由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由项目总监签发。
监理报告分为两种形式:监理周报和即时监理报告。
监理周报是指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将监理项目上周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分别向项目质量监督员和项目安全监督员提交书面报告(分为质量监理周报和安全监理周报)。
即时监理报告是指当施工现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有效制止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项目质量监督员和市质监站或项目安全监督员和市安监站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