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道路收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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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道路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缩写ETC;或Electronic Road Pricing System,缩写ER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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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是高速公路或桥梁自动收费。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与在收费站 ETC 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进行的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或桥梁收费站无需停车而能交纳高速公路或桥梁费用的目的。
世界上首个电子道路收费系统是1991年于葡萄牙启用的“Via Verde”系统。
2019年5月10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表示,取消省级收费站后,要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ETC的使用率达到90%以上,以保证整个路网运行通畅。
ETC于20世纪70—80年代开始应用研究,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步入成熟商用阶段,诸如美国的Autopass不停车收费等,已在欧美亚洲等多个领域中应用。近几年我国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研究和实施取得了一定进展。
ETC是无需停车收费道路的通行劵、自动支付收费道路的通行费用的系统。通过安装在车辆上的车载器与安装在道路两旁的天线之间的无线通信设备进行信息交换、缴纳相应行驶区间的通行费。和传统的人工收费系统不同,ETC技术是以IC作为数据载体,通过无线数据交换方式实现收费计算机与IC卡的远程数据存取功能。计算机可以读取IC卡中存放的有关车辆的固有信息(如车辆类别、车主、车牌号等)、道路运行信息、征费状态信息。按照既定的收费标准,通过计算,从IC卡中扣除本次道路使用通行费。当然,ETC也需要对车辆进行自动检测和自动车辆分类。
电子道路收费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收费系统,是智能交通系统的服务功能之一,过往车辆通过道口时无须停车,即能够实现自动收费,大大提高了道路收费效率,它特别适于在高速公路或交通繁忙的桥隧环境下使用。电子道路收费系统一般包括一个放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收发器(称为“车上单元”(OBU,On-Board Unit)或电子标签(eTag)),当车辆上的收发器或eTag经过收费点时,便会对收费点的感应器发出讯号,系统便会记录车辆经过的日期及时间。有些是需要先储值,另外的是每月向车主发出账单。
不停车收费系统是指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通过车载设备或电子标签实现车辆识别,信息写入(入口)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银行账户上扣除相应资金(出口),虽然能实现不停车收费,但一般来说,车辆还是需要以较低速度通过。
ETC由路侧无线装臵(天线)、车辆检测装臵、车道服务器、控制装臵、龙门显示装臵、车到服务器、车道监视摄像机等设臵在收费所车道旁的设备,和车道监视控制盘、收费所服务器等设臵在收费事务室的设备构成。电子收费系统的基本原理是使安装在车辆上的专门装臵 (车上单元)通过无线信号与安装在收费口上的天线进行信息交换,根据该专门装臵中保存的与收费相关的数据,可以即时算出并征收通行费用。费用征收不用现金,而使用电子货币式的系统(如IC卡)。一套完整的电子收费系统是由识别、通信等多个子系统和设备构成的。
整个电子收费系统运行的大致过程是:首先用户前往发行安装部门,申请安装车上单元,预缴通行费或设立事后付费账户,相应的信息被存入车上单元中,然后该车辆便可以上路行驶。在进入收费站时,车辆按规定限速通过电子收费车道。识别子系统识别出该车辆所属的类型。报告控制单元。通信子系统通过天线与车上单元进行双向通信,收费操作在通信的过程中同时完成。收费操作的具体步骤包括根据车型按照收费规则确定收费额,核对余额、账号信息,有关结果通知对方等。如果一切无误 (剩余金额充足或账号有效),则正常结束收费操作(改写余额、记账等)。
各地的电子道路收费系统各有所不同,例如新加坡的电子道路收费系统(ERP)由陆路交通管理局于1998年9月投入使用。在新加坡,凡是在高峰时段进入市中心地区的车辆,都必须透过穿越ERP闸门来自动付费。台湾在国道系统实施电子收费系统,以BOT模式委托远通电收建置和营运。2006年2月10日开通,2013年12月30日全面取代人工收费服务等等。
电子收费系统与现行的人工收费及半自动收费系统相比有如下优点:
(1)极大地提高了收费工作的效率,同时杜绝了工作中的贪污、作弊、乱收费等现象。收费操作所花费的时间从原来手工方式下的十几秒、几十秒甚至更长,一下缩短到几秒甚至一秒以内,收费效率显著提高。同时,由于采用电子货币来支付道路通行费,收费人员不再直接接触现金,从根本上切断了收费中贪污作弊现象,彻底杜绝了这种不正之风。
(2)电子收费系统还大大方便了驾乘人员,减少了无谓的消耗和污染。采用电子收费系统以后,实现了路桥通行费征收的不停车操作,这极大地方便了车辆上的驾乘人员。对于车辆来说,这意味着不必再频繁地启动、刹车,无谓的油耗和机件、轮胎的损耗将降低。此外,车辆排放的废气也会因为不必再怠速等待而得以减少,这对环境的保护是很有益处的。
(3)减少了公路的交通堵塞和拥挤。采用电子收费系统以后,车辆经过收费站时只需稍做减速不必再停车,收费口的车辆通行能力大大增强,一般可达到手工收费时的数倍,瓶颈制约作用将明显减弱。
(4)提高交通效率。道路通行能力的提高,意味着同一段道路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通过的车辆更多,每一车辆通过所需要的时间更短,公路乃至整个交通系统的运输效率由此得到显著的提高
ETC推广,在便利性和应用范围上,还面临不少难点,导致车主办理积极性不高。
一是如果使用次数少,设备收费比过路费还贵。办理ETC的费用在200元到350元之间,但对于一年仅跑一两次高速的车主来说,使用率很低,办理积极性不高。节假日有时高速免费,加上偶尔坐火车,一年能用上ETC的次数非常有限,算下来办ETC的费用比过路费还贵。
二是办理程序繁琐,便捷程度不如移动支付。目前ETC的办理方式,除到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购买设备外,还可以到银行办理储蓄卡或信用卡,领取与卡绑定的ETC设备。记者近期走访济南多家银行发现,办理ETC除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外,还要携带本年度的车辆保险单。不少银行还需预存一部分费用才能赠送ETC设备,部分无需预存费用的银行卡,卡年费在200元左右。一些前来办理ETC业务的市民说,感觉办起来很麻烦。
三是可使用范围少,功能较为单一。山东高速公路ETC的应用范围除了高速收费站通行,运营单位也在积极开拓使用领域,例如与停车场、加油站开展合作,为ETC车主提供便利,但整体来说,可使用范围还不够。
针对目前ETC车道使用率偏低、车主办理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相关从业人员和专家建议,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拓展应用范围。同时,可丰富高速公路支付手段,用多元化手段破解高速公路“通行慢”“通行难”。在机场、火车站、医院等车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商场停车场等场合,未来都可以和ETC进行结合,通过不停车支付减少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