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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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转单指通过系统网络,将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相关信息相互连通,出境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将检验检疫合格后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入境货物经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后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监管模式。
(一)出境转单
1、产地局——电子转单中心 (转送:报检信息、签证信息等)
2、产地局出具书面商检资料: 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
3、口岸局请单 提交(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出口货物通关单》);
4、口岸局出单
5、必要的查验。
(二)进境转单
1、口岸——电子转单中心 (报检信息、签证信息等)
2、口岸局出具书面商检资料: 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
3、指运地申请施检
4、施检,出证,发送电子回执给口岸局。
(三)下列情形不转单
1、出境货物产地预检的;
2、出境口岸不明的;
3、需到口岸并批的;
4、需在口岸检疫并出证的;
(四)口岸的查验和报检信息的更改
1、口岸查验:验证 和 核查货证
2、更改情况:
c、申报总值按有关比重换算或变更申报总值幅度不超过10%的
d、其它经口岸局与产地局协商同意的
电子通关采用网络信息技术,将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入境通关单的电子数据传输到海关计算机业务系统,海关将报检报关数据比对确认相符合,予以放行,这种通关形式称为电子通关。
电子通关包括3种系统,分别是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海关H2000通关系统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