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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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装运输(Rolling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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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装运输是基于运输过程中的装卸作业要克服重力因素的问题而产生的,指利用叉车、半挂车或载货汽车承载货物,将货物连同车辆一起开上滚装船,到达目的地之后再从船上开下的运输组织形式。一般地,机动车作为一个运输单元,由托运人驾驶直接驶上或驶离船舶,采用两种票据,客/车同渡完成客/车运输过程,从而实现客、车、货三位一体同步运输过程。在内海、海湾、海峡和沿海岛屿间的短途水运中,滚装运输通常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滚装运输的优势[1]
(1)滚装运输以滚上滚下的作业方式完成装卸搬运过程,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吊上吊下工艺,使港口装卸作业过程大大简化、作业灵活便捷,装卸效率得以提高。据粗略估计,滚装与吊装工艺相比可提高几十倍的效率。
(2)码头装卸机械化系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装卸机械使用量大大减少,这可大幅度节省装卸设备、装卸基础设施等的前期投资和日常损耗。
(3)滚装船的停靠泊位布置简单,不太受装卸机械类型、仓库堆场、铁路线等影响。
(4)滚装货物在港停留时间短,这可大大节省流通过程中货物对资金的占用,同时也有利于加速船舶周转、提高港口泊位的通过能力。
(5)港口从事滚装运输的生产成本低,生产环节较少,投资回报率较高,创造的利润可观。当然,滚装运输也存在较为明显的缺点。由于载运工具和货物同时上船,导致货舱有效利用率降低,滚装船上货物堆存作业几乎没有优化利用货舱空间的余地;由于载运工具动力部分也在货舱内,由机动车燃料等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大。
滚装运输的适用对象[1]
适合采用滚装运输的货物种类包括:载货的汽车、全挂车、半挂车以及其他带轮的车辆等陆路载运工具;载有集装箱的拖挂车、底盘车;货盘(板)成组的集装箱;长、大、笨重货物等。
国内外滚装运输发展概况[1]
滚装运输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初,发展于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起步较早,目前北欧地区滚装运输发展已进入成熟阶段。由于地理区位的因素,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国家成为发展陆海联合运输的先驱,丹麦、芬兰、挪威和瑞典等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再加上波罗的海和北海等的照应,使该地区自然而然的成为客/货滚装运输方式的发源地,丹麦是发展客/货滚装运输的先驱。
1847年,丹麦成为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开辟国家铁路线路的国家,直至1930年,为抗议火车轮渡对汽车旅行者搭渡大贝特尔海峡所提供的劣质服务,丹麦汽车协会订造了“Heimdal”号渡轮(能够运载60辆汽车和600名旅客)并投入大贝特尔海峡的航线营运,这标志着滚装运输得到了较大的推动”。目前,该地区拥有世界上最广泛和最复杂的滚装运输系统。不仅在北欧国家,而且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国内陆海运输领域,滚装运输以其相对于吊装船特有的优势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的滚装运输正朝着标准化、物流一体化方向发展。国外滚装船队主要从事欧洲波罗的海、北海、地中海和日本列岛间的商业运输,以及美国、俄罗斯的军事运输。
随着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和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发展趋势,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包括滚装运输在内的低能耗运输形式的发展。以美国为例,2008年美国修订的新能源法对美国沿海运输业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鉴于沿海运输对能源的利用率高,并且有助于改善美国内陆运输的拥堵状况,修订后的法案要求美国政府运输部门规划好沿海运输发展计划,鼓励船东扩张船队规模,增加港口投资,并且允许美国国内船东利用美国建设资本基金新建集装箱船和滚装船,用于美国沿海和五大湖区的运输业务经营。
由于滚装运输的发展受地理条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其通常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内海、海湾、海峡和沿海岛屿间的中短途运输中具有比较优势。我国的滚装运输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1977年我国在琼州海峡首先开辟海安至海口的车客滚装船航线;其后,又相继于1983年在长江三角洲开辟上海至崇明的车客滚渡航线,于1985年在渤海湾开辟大连至烟台的车客滚装船航线,于1986年在杭州湾的舟山群岛开辟镇海至宁波的车客滚渡航线,于1990年在黄海胶州湾开辟青岛至黄岛的车客滚渡航线。
值得注意的是,滚装运输是我国未来要重点支持发展的水上运输形式之一,已得到国家和行业政策上的支持,如:
(1)2001年,交通部颁布((2001~2010年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政策及产业发展序列目录》。这是我国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第一次比较全面和系统地发布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政策,在该政策文件中明确列出了今后我国为适应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而重点鼓励或明确限制、禁止的发展项目。其中,滚装运输、客滚运输是重点优先发展的水上运输方式;滚装船、客滚船(客/车渡船)、内河集装箱船、滚装船等是重点鼓励建造的运输船舶;滚装码头也是重点鼓励投资建设的港口项目。由此可见,国家在内河滚装货运与客滚运输发展方面是明确支持鼓励的。
(2)2001年,交通部在《关于航运业结构调整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我国未来5~10年航运发展调整方向。该意见指出,内河船队在总量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加快更新运力,推动多式联运、现代综合物流发展。鼓励发展液化气船、化学品船、滚装船和高速客运等船种,逐步淘汰老旧船舶。
(3)交通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目标》指出,到2010年,长江、珠江三角洲水网地区以及长江、西江、松花江干线基本实现船舶标准化,集装箱、液体危险品、汽车滚装等运输船舶基本专业化;到2020年,内河水运主通道全部达到规划标准,内河港口基本实现机械化,集装箱、石油及液化气、煤炭、矿石、汽车滚装等专业化运输系统形成,运输船舶实现标准化、专业化、大型化。
(4)交通部《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的举措中明确指出,“发展以石油制品及液体化工品、煤炭为主的专业化散装运输和汽车滚装运输;煤炭、矿建材料、金属矿石运输系统得以完善,LNG、汽车滚装运输快速发展。”在“努力推进交通运输装备现代化”的举措中指出,“海运船队以大型散货船、大型油轮、集装箱船、滚装船和液化气船为重点,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平均船龄有所降低,船舶总载重吨和集装箱船运力规模居世界前列。”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指出,在交通节能方面,“调整海洋和内河船队运力结构,远洋船队应大力发展大型集装箱船、LPG船、LNG船、滚装船以及大型散货船和专用化学品船。”
上述文件的政策导向表明滚装运输是未来交通运输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得到了国家政策的鼓励与支持,滚装运输必将继续在我国水路运输乃至综合运输体系发展中占据一定地位。
我国滚装运输的车辆类型[1]
国外开展滚装运输较为成功的西欧、日本等地,其滚装运输的货源种类广泛,主要有商品轿车、载货汽车、拖拉机、载货托盘、集装箱拖车或某些特殊货物(如长大件货)等;主要的滚装运输种类有载货车滚装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小件杂货滚装运输、客车滚装运输、火车轮渡、集装箱滚装运输、拖拉机滚装运输等;发展比较成熟的是载货车滚装运输、小件杂货滚装运输、客车滚装运输、集装箱滚装运输。
目前,我国进行滚装运输的道路运输车辆类型很多,且规格不一。总体上看,可分为客车和货车,其中客车所占总量的比例一般不到10%,货车要占总量的90%以上。货车类型有小车、单车、半挂车(小车指5吨以下、车长短于9米的货车,单车指自重5吨、装货后毛重能达到10吨、车长在9~12米的货车,半挂车指自重10吨、装货后规定毛重能达20吨、12米以上长度的货车)。货车中80%以上是敞篷车,厢式车比例不足15%,挂车等大吨位车在货车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小(约占30%),而单车、小车等小吨位车所占比例较大(约占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