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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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条款(Graduation c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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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条款是普惠制中给受惠国保护措施的规定之一。即当受惠国或地区的某项产品或其经济发展到较高的程度,使它在世界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时,则取消该项产品或全部产品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资格,称之为“毕业”。这项条款按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产品毕业”和“国家毕业”。前者指取消从受惠国或地区进口的部分产品的关税优惠待遇;后者指取消从受惠国或地区进口的全部产品的关税优惠待遇,即取消其受惠国或地区的资格。
毕业条款的源起[1]
毕业条款一制度最早始于美国。1981年,美国开始利用国家毕业和产品毕业来限制优惠进口的范围。当年就宣布新加坡、韩国、香港、台湾适用国家毕业规定,从1989月起取消它们享受普惠制待遇的资格,此后又宣布了巴林、百慕大、瑙鲁、文莱毕业,并对来自巴西、以色列、墨西哥的某些产品实施产品毕业制度。随后,新西兰、澳大利亚,欧盟等给惠国也纷纷效仿美国,在普惠制方案中采用毕业制度。
欧盟的毕业条款[2]
欧盟从1999年7月1日起开始对普惠制方案实施“国家/行业产品毕业”制。现在毕业制度最实质的变化是简化,原来的标准(优惠产品的份额,发展指数和专业化指数)将被一个简单的标准取代:在欧盟市场优惠进口占所有优惠进口的份额。产品不再按欧盟的行业分类,而是按照HS的大类。毕业的标准简化为: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产品组连续3年超过所有优惠进口的同类产品的15%。对于纺织品,阈值是12.5%。
根据欧盟普惠制方案的规定,如果受惠国家和地区的某种产品连续三年达到毕业标准,说明该产品已具备足够的竞争力,其关税优惠须被撤销。如果未在连续三年中都达到标准,可重新获得关税优惠。有关计算方法以欧盟本身的统计数字为依据。另外,受惠国的产品被欧盟征收反倾销税后,就很难再享受普惠制待遇。
欧盟对中国受惠产品动用毕业条款的原因:
(一)欧盟经济形势低迷。欧盟取消对中国部分产品的普惠制,无疑与欧盟近年来的经济状况有密切的改革阻力重重。德国、意大利和荷兰等国经济出现了负认为,欧元区经济不仅复苏前景黯淡,而且正面临经济恶化的巨大风险。经济形势的恶化成为欧盟取消进口优惠政策、抬高贸易壁垒的基本原因。
(二)欧元升值的压力。
(三)中国与欧盟贸易差额扩大成为欧盟的借口。在中欧贸易中,中国多年来一直保持顺差,一些产品已在欧盟市场占有相当份额。
(四)普遍优惠制本身的制度缺陷为给惠国提供了方便。普惠制是发展中国家通过努力才争取到的优惠制度,其非互惠的原则在为发展中国家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必然为发展中国家未来的发展造成了潜在的消极影响。单方面制定方案的制度为发达国家动用毕业机制这个合法保护本国利益的有力武器带来了极大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