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服务型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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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限服务型广告公司[1]
有限服务型广告公司是指以向客户提供某一方面服务为主的广告公司。比如房地产广告代理、地铁广告代理、报刊广告代理、电视电影广告代理、POP广告代理、制作广告代理等。中、小型广告公司大都属于此类广告公司。
有限服务型广告公司的特点[2]
这些公司不具备综合性服务能力,只从事企业广告活动的一部分。一般来说,大多只负责承担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和发布,不承担市场调查与广告策略的制定等。虽然这些广告公司不如全面服务型广告公司那么专业,但是,这些公司一般规模较小,有些在特定领域内(如创意和设计)的水平甚至超过全面服务型广告公司,而且收费相对低廉。因此,对那些业务量较低,不被全面服务型广告公司所重视的广告主来说,有限服务型广告公司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同全面服务型广告公司相比,有限服务型广告公司的客户数量较多,但客户的稳定性较差,每一客户的业务量较少。
全面服务类广告公司这类广告公司具备提供与传播和推广有关的各方面服务的能力,所以广告主与其合作后,一般不再去寻找其他代理商。全面服务型广告公司为它所代表的广告主提供至少四项服务:广告调研服务、广告创作服务、媒体服务和广告项目管理等。除了这些服务之外,一些全面服务型广告公司通过提供直接市场营销、公共关系,甚至是促销活动等服务来扩展自己的服务范围,以形成一个整合营销传播机构。
专业服务广告公司是只做某一类广告,或只提供某一类广告服务,或只经营广告活动的某一部分的企业,是广告发展后分工的产物。专业服务广告公司的出现,如同一切专业化分工一样,应该说是一种社会进步,它为广告总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打下了基础。一家专业服务广告公司的广告经理人员可能与全面服务型广告公司紧密联系。也只有和全面服务型广告公司有密切关系,这类公司才能在广告市场上求得更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