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47个条目

最初追索金额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什么是最初追索金额[1]

  最初追索金额是指持票人票据债务人行使初次追索权请求支付的金额,一般包括票据金额、法定利息和追索费用三部分。

最初追索金额的范围[2]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70条的规定,持票人行使初次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1、被拒绝付款票据金额

  2、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这里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利息的计算。《支付结算办法》第46条进一步明确利息的计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

  3、取得有关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于永芹主编.票据法案例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04.
  2. 于永芹,李遐桢著.中国票据法律制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9.11.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1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方小莉,可恨密码记不住,Mis铭.

评论(共0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最初追索金额"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