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尼斯-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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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尼斯-费模式:一种从动态角度研究农业和工业均衡增长的二元结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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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尼斯-费模式(Ranis-Fei model)一种从动态角度研究农业和工业均衡增长的二元结构理论。是1961年费景汉(John C.H.Fei)和古斯塔夫·拉尼斯(Gustav Ranis)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改进,他们认为因农业生产率提高而出现农业剩余是农业劳动力流入工业部门的先决条件。
费景汉和拉尼斯认为,刘易斯模式有两点缺陷:
(1)没有足够重视农业在促进工业增长中的作用;
(2)没有注意到农业由于生产率的提高而出现剩余产品应该是农业中的劳动力向工业流动的先决条件!两人对这两点作了补充,从而发展了刘易斯模式。
1961年,由美国经济学家费景汉和拉尼斯在《经济发展的一种理论》一文中提出。该模式用刘易斯模式把不发达国家经济部门的划分为基础,把双元经济结构的演变分为三个阶段。
他们把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流动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类似于刘易斯模型。
第二阶段工业部门吸收那些边际劳动生产率 低于农业部门平均产量的劳动力。此时,劳动力的边际产量为正值,他们向工业部门的转移导致农业部门的萎缩,从而农业向工业提供的剩余减少,农产品供给短 缺,使工农业产品间的贸易条件转而有利于农业,工业部门工资开始上涨。
第三阶段是经济完成了对二元经济的改造,农业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和工业工资都由其边际生产力决定,农业与工业间的劳动力流动完全取决于边际生产力的变动。
经过改进后的模型更准确反映了二元经济发展中工农业平衡增长的 重要性及劳动力转移取决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等观点。但是,拉-费模型仍停留在一个简单的结论:经济发展仅仅归结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转移。 这样刘-费-拉模型就成为在古典主义框架下分析劳动剩余问题的经典模型。
上述三个阶段中劳动力转移和再配置的数量与时间取决于三个因素:
(1)工业资本储备的增长率。这一增长率为工业利润增长率和农业盈余增长率所限定。
(2)工业技术进步的性质和倾向。
(3)人口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