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地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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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投资地区结构[1]
投资地区结构是指投资资金在各地区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投资地区结构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从宏观的角度,根据社会经济特征、生产要素禀赋以及人文地理条件等来划分的投资地区结构。
例如,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划分为东部地带、中部地带和西部地带的区域投资结构;根据行政区划所划分的投资地区结构,在我国主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区,县、乡等之间投资资金的分配比例关系。
投资地区结构的优化[2]
优化投资地区结构,就是使我国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直接投资保持合理的比例,既避免投资国家过分集中,同时也要注重重点区位。简言之,我国投资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比例应合理、适当。
但怎样的比例才算“合理、适当”?对此学界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维持现有的集中于发达国家的局面,不必过分强调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因为我国企业的比较优势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或是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后转移出来的产业,而这类产品往往需要大规模的市场才能充分发挥经济优势,因此经济势力强、市场容量大的发达国家才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设厂的首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积极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以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为主;同时不鼓励企业到发达国家投资,因为发达国家的市场竞争激烈,我国的企业尚没有足够的实力进入。
究竟投资于哪类国家才合适,应结合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投资目的来判断。如果投资目的在于“销售产品”(保证销售市场),投资于有庞大市场容量的发达国家是首选;而如果投资目的在于“产品生产”(建立生产基地),则投资于各种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是首选。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目的具有二元性:“销售产品” 和“产品生产”,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结构同样会具备二元化特征,即部分投资于发达国家,部分投资于发展中国家。但由于我国企业生产水平普遍不高,以建立生产基地为目的的投资仍会占主要地位,因此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区位应是发展中国家。近两年我国的投资流向集中于拉丁美洲和亚洲地区说明了这一趋势,以后还应大力拓展对非洲地区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此外,我国也应在巩固北美等发达国家的现有海外企业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寻求在其他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的新的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