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15个条目

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Limit of Liability Clause)

目录

什么是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1]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已明确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和损坏负有赔偿责任应支付赔偿金时,承运人对每件或每单位货物支付的最高赔偿金额。

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的规定[2]

  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主要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负有赔偿责任时,对每件或每单位货物所应支付的最高赔偿金额。有关提单所适用的不同国家法律以及不同国际公约都有其对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即把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定在一定的水平上,既可以减轻承运人的责任,避免承运人承担不堪负担的赔偿;又可以防止承运人随意减轻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每件或每单位货物的赔偿限额为100英镑,但海牙规则实施数十年来,在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英镑不断贬值,引起货主的不满。在这样的情况下,维斯比规则对此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即从单一的每件或每单位货物的计算方法改为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为每件或每单位货物赔偿限额10000金法郎或毛重每公斤30金法郎的双重计算方法,以其高者为准。汉堡规则采取了维斯比规则的赔偿限额双重计算方法,但提高了承运人的赔偿限额,即以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每件或每货运单位相当于835记帐单位或毛重每公斤2.5记帐单位的数额为限,两者中择高者计算为准。

参考文献

  1. 胡美芬 王义源编著.高等学校教材 远洋运输业务.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年01月第4版.
  2. 王宗湖总主编.国际货运代理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2.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林巧玲.

评论(共0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