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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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零法,是美国等少数WTO成员在反倾销调查时估算涉案产品倾销幅度的一种方法。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调查实践中频繁使用这一方法,并基于此“归零”,在核算时仅将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产品纳入计算范围,而将高于正常价格的产品“归零”。由于最终反倾销税的税率基于倾销幅度计算,归零法排除了高于正常价格的产品,导致倾销幅度被放大[1]。
在反倾销调查中,计算倾销幅度时,美国商务部将涉案产品分成不同的产品组,首先比较每一组产品的加权平均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产品的正常价值通常采用出口国国内销售类似产品的加权平均实际价格。加权平均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时,为正倾销;加权平均出口价格高于正常价值时,为负倾销。把每一组产品的倾销差额累计相加,即计算出倾销总差额。最后,将倾销总差额除以出口总量就计算出了涉案产品的最终倾销幅度。反倾销税的税率就是根据最终倾销幅度而确定的。然而,在计算倾销总差额的过程中,美国商务部只对正倾销差额进行累计相加,而将存在负倾销的差额算为零。
美国商务部这种“归零法”人为地提高了倾销幅度和倾销税率,成了美国制止进口竞争、保护国内市场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