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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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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官方网址:https://www.bcrc.cn/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巴塞尔公约亚洲太平洋地区培训和技术转让区域中心(正式名称“亚洲太平洋地区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技术转让中心”,称作“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简称“亚太中心”)是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简称“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于1997年成立运行的机构,是全球14个巴塞尔公约区域和协调中心之一。2009年5月,亚太中心被《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为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是全球17个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之一。

目录

部门职责

中心各部门及其暂行职责具体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一)承办、承担联合国环境署及其管理的化学品和废物相关公约缔约方大会及其秘书处、区域内缔约方指派的工作; (二)承办、承担中国作为亚太中心主办国承诺或者赋予亚太中心的职能; (三)开展国际化学品和废物相关环境公约、管理战略和政策研究; (四)协调、承担生态环境部赋予其技术支撑及履约支持机构相同的技术支持工作; (五)承办生态环境部和相关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域废物管理室 (一)开展亚太区域国家危险废物相关的咨询和研究工作,推动亚太区域与危险废物相关的国际公约、管理战略和政策研究; (二)开展亚太区域废物相关国际公约公众意识提高、宣传等能力建设活动; (三)开展亚太区域危险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的技术转让机制研究,开展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四)协助亚太区域内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经济转型国家缔约方履行废物相关国际公约的义务; (五)开展全国危险废物战略研究,加强全国危险废物管理战略研究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六)指导、协调和实施全国危险废物管理培训,提升中国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运营水平。

三、区域化学品管理室 (一)开展亚太区域国家化学品相关的咨询和研究工作,推动亚太区域与化学品相关的国际公约、管理战略和政策研究; (二)开展亚太区域化学品相关国际公约公众意识提高、宣传等能力建设活动; (三)开展亚太区域化学品环境无害化管理的技术转让机制研究,开展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四)协助亚太区域内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经济转型缔约方履行化学品相关国际公约的义务。

四、环境技术室 (一)与联合国及其所属各机构、特别是联合国环境署和各专门机构开展合作,以联合开展活动并实施与废物和化学品有关的项目; (二)建立与化学品和废物国际公约相关的信息交流网络,向亚太区域缔约方收集和发布化学品和废物领域的信息、处理技术和相关知识; (三)组建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为生态环境部化学品和废物管理及相关国际环境公约推进和履约提供技术支撑; (四)推动化学品和废物相关国际公约与其他多边环境协定的协同增效。

科研成就

框架协议对中心独立运行、享受免税待遇和特权豁免条款等进行了规定。亚太中心兼具促进巴塞尔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履约的职责,协助区域内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实现两公约的各项目标,核心职能包括培训、技术转让、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亚太中心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获得使用巴塞尔公约logo和UNEP logo的授权书。 2013年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第11次会议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6次会议决议,要求自2015年缔约方大会开始,每隔四年对区域中心绩效表现和可持续性工作进行评估。2019年三公约联合缔约方大会期间,亚太中心再次在两个公约的评估中均获满分100分(全球共有2个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和4个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获得满分),成为全球唯一一个连续两次(<2013-2014>和<2015-2018>)在两个公约的评估中均获满分的区域中心。在2023年三公约联合缔约方大会期间,亚太中心再次在两个公约的评估中均获得满分100分,成为全球唯一一个在历次(<2013-2014>、<2015-2018>和<2019-2022>)两个公约的评估中均获满分的区域中心。

人才培养

经过20余年的发展,亚太中心已逐渐形成了化学品和废物管理政策和技术研究、能力建设、信息交换等优势领域,拥有五十余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历的专职人员和数十名教授专家的兼职技术团队组成的人员队伍。在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亚太中心的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2009年11月,亚太中心成为亚洲区域3R (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论坛发起单位之一;2010年5月,亚太中心获准成为由联合国大学发起的“解决电子废物问题倡议(StEP)”的东北亚区域联络点。

机构领导

主任:郭伊均(兼任)。任职时间:2024-至今 现任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

执行主任:李金惠 教授

执行团队

  • 刘丽丽: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助理主任
  • 赵娜娜: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助理主任
  • 谭全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
  • 董庆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区域废物管理室主任
  • 陈 源: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区域化学品管理室主任
  • 段立哲: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 单桂娟: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环境技术室副主任
  • 吕 溥: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环境技术室副主任
  • 许晓芳: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环境技术室副主任
  • 郭月莎: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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