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财产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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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是指基金托管人按规定为基金资产设立独立的账户,保证基金全部财产的安全完整。
基金财产保管的内容包括:
①保管基金印章;
②基金资产账户管理;
③重要文件保管,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的重大合同、基金的开户资料、预留印鉴、实物证券的凭证等重要文件;
④核对基金资产,为了保证基金资产账实、账证相符,基金托管人必须定期核对基金全部账户的资产状况。
1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独立、完整、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财产
基金托管人的首要职责就是要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独立、完整、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基金托管人必须将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严格分开,要为基金设立独立的账户,单独核算,分账管理。不同基金之间在持有人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应完全独立,实行专户、专人管理。不同基金的债权债务是不能相互抵消的。
2 依法处分基金财产
3 严守基金商业秘密
4 对基金财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资产依其形态的不同,存放在不同资产账户中证券从业资格。
(1) 基金银行账户
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属于投资类账户。
(2) 结算备付金账户
(3) 证券账户
基金的证券账户包括交易所证券账户和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账户。
交易所账户分为:上海交易所账户、深圳交易所账户。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
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