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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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基金实现投资净收益后将其分配给基金持有人。基金净收益是指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按有关规定,基金分红需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是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分配;
二是基金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三是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能进行分配。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若投资者未指定分红方式,则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去您购买基金的机构处进行分红方式的修改。
例如,持有一基金10万份,现每基金份额分红0.05元:假设选择现金分红方式,那么基民可以得到0.5万元的现金红利;假设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元,那么,基民就可以分到5000元÷1.25元/份=4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就变为10.4万份。
开放式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但基民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基金行情的变化自主更改。
更改分红方式时,代销客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卡去原先购买基金的代销机构修改;直销的客户可通过基金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自行修改。
一般来说,基民每申购赎回一次,必须承担2%左右的手续费,由于开放式基金分红可以令基民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就套现部分现金,对于需要现金或想要落袋为安但又不想出高额赎回费赎回基金的基民来说,分红具有一定意义。但对于暂时不需要兑现收益、希望继续充分分享基金未来的上涨空间的基民来说,分红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