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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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投机是以土地为买卖对象,在短期内通过地价的涨跌差额而获取高额利润或暴利的行为,就是土地投机。
从主观上看,美国政府及其推行的西部土地政策无疑对土地投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土地投机者主要是形成于18世纪的特殊商人集团,他们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少人是军官、议员或官员,其中包括华盛顿、富兰克林这样著名的革命领导人。据查尔斯·A·比尔德研究,出席1787年制宪会议的55名代表中,土地投机商就有14人。他们集政治和经济权力于一身,其影响非同小可。独立后,土地投机商与官方机构的结合更加紧密,许多政府所设的“土地局”为土地公司所控制,从而“土地局的工作在很多年里大半是由私营的土地公司经办的”。这种官商结合的局面使土地投机本身变得无法控制。当西进运动正要兴起或刚刚兴起之际,西部的公共土地已大量被土地投机家抢先占去了。以密西西比某地为例,据保罗·W·盖茨的研究,其中140万英亩土地被一个62人的投机集团购买,另外130万英亩土地为一个57人的投机集团所有,还有260万英亩土地被别的投机集团所瓜分。
从华盛顿总统开始,直到美国内战前,美国政界要人与西部土地投机市场无相涉者几乎是凤毛麟角。乔治·华盛顿总统本人就与俄亥俄合伙公司关系紧密,他一次就在俄亥俄地区购得32373英亩土地,并任命俄亥俄公司总代表人鲁弗斯·普特曼为联邦首任勘地总长。其他开国元勋,如本杰明·富兰克林、帕特利克·亨利、罗伯特·莫利斯、乔治·摩根等纷纷跻身于大土地投机者的行列。华盛顿的一段话表明了这些人的当时心态:“任何人忽视眼下这个追逐优质土地的良机,他将失不复得。”到19世纪30年代,西部土地市场中官商交叉营利的现象更加普遍。华盛顿的达官们与华尔街的显贵们互为利用,官商一体使政府的土地政策更有利于土地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