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买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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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买卖税费是指在房产交易活动中商业房产买卖的相关税费。按商铺性质可分为新开发商铺(开发商开发销售的商业房产)买卖税费和二手商铺买卖税费;按税费负担情况可分为买方税费和卖方税费;按税费性质可分为交易税和交易费等。
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A、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
B、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
个人所得税:
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7.5%×20%。
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相当于个人净收入。
营业税及附加税:
A、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为(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
B、不能提供上手发票的,为转让收入×5.5%。
C、税费为差额的5.56%
商业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收;
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加收路线价的10%;
办公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
土地出让金契税:
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