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核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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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核心力是指组织与产品在品牌系统运 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其他组织与产品不具备的存在优势与市场竞争力。它同时是该品牌各种优势之中最为显著和基础的部分。
品牌的核心力是紧紧围绕产品本身能够为消费者提供的实实在在的利益而形成的,品牌必须代表一定的利益,能够显示该品牌的产品将给顾客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和价值。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是品牌竞争力的载体,是品牌竞争力最基础的部分品牌核心力是指组织与产品在品牌系统运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其它组织与产品所不具备的存在优势与市场竞争力,它同时是该品牌各种优势之中最为显著和基础的部分。核心竞争力必须经过它的载体如核心产品才能体现出来。
品牌要给消费者带来真正的价值,且这种价值是顾客所认可的,能够满足消费者的真正需要。企业管理层应这样看等自己,他们向顾客提供了一种价值,而不是什么产品。这种价值能够吸引顾客并让他们感到满足。正如亚里斯多德所指出的那样:需求是我们生存不可或缺的东西,像住所、食物、衣服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而欲求则是那些我们想要高人一等的东西。品牌核心力的情感载体和心理满足: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卡尼曼教授,就在于他用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探讨了传统经济理论所谓人的理性的自利行为如何的非理性。
产品是因人们的某种需求而产生的,离开了这种需求,产品就没有任何意义。对企业来说,产品不仅是物质实体,还包括随同物品出售前后所提供的服务。一个完整的产品概念是立体的,包括核心价值、形式产品和延伸产品三个层次。核心价值是指产品为购买者提供的基本效用和利益,也就是使用价值。产品的核心价值是消费者愿意付出代价而获得产品的根本原因,认清产品的核心价值也就是认清自己究竟在“卖什么”。形式产品是指产品的外在表现,如外形、质量、重量、体积、视觉、手感、包装等等。产品在市场上呈现的面貌,是购买者选购的根据,因此对产品销售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延伸产品是指产品的附加价值,如服务、承诺、身份、荣誉等。在核心价值和形式上都极为相似的情况下,产品的附加值对消费者的影响是极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