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STD-105E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MIL-STD-105E是美軍軍用抽樣標準,是世界上應用最普及的抽樣標準(1989年5月10日發佈),亦是105D的最新版本(美國軍用標準MIL-STD-105D是較早使用的調整型抽樣標準,也是應用最為廣泛的調整型抽樣標準。它是1945年由哥倫比亞大學統計研究小組為美國海軍制定的抽樣檢驗表。)
計數值之標準抽樣程式是在二次大戰期間所開發出來的。最原始之版本稱為JAN-STD-l05(全名為jointarmy-navystandardl05),系在1949年設計完成。在1950年,JAN-STD-l05被修訂為MIL-STD-l05A。
隨後在1958、1961和1963年分別推出MIL-STD-l05B、MIL-STD-105C和MlL-STD-l05D。在1964年,美國、英國和加拿大三國共同修正MIL-STD-105D,稱為ABC-STD-l05(註:ABC代表America、Britain和Canada)。MIL-STD-l05D的民間版是在1971年推出,由美國國家標準局(AmericanNationalStandardInstitute,ANSI)將其列入美國國家標準。稱為ANSI/ASQCZ1.4
最近之修訂版為ANSI/ASQCZ1.41981。在1974年,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ISO)將ANSI/ASQCZ1.4稍作修正,將其編列為ISO2859。
我國中央標準局於1970年公佈之國家標準CNS2779和日本的JISZ9015國家標準,都與MIL-STD-l05標準類似。目前之最新版本為1989年5月l0日,美國軍備研究發展工程中心公佈之MIL-STD-l05E。105E和過去105D版本相類似,只有在文字部分加以修訂,另行編排。MIL-STD-105E是以允收品質水準(acceptablequalitylevel,簡稱AQL)為基礎之抽樣計畫。AQL是指買方可接受之品質水準。在以AQL為基礎之檢驗計劃中,貨批很明確地被拒收或被允收,並不包含選別檢驗。選別檢驗雖然可使出貨之不合格率降低,但必須付出額外之檢驗成本!
MIL-STD-105E的AQL與樣本代字
MIL-STD-105E查表前需先確定AQL值
MIL-STD-105E將生產者風險(α)固定在0.01至0.10之間
嚴重不合格項目的AQL一般大多訂為0.1%或小於0.1%,主要不合格項目的AQL一般大多訂為1.0%或0.65%,次要不合格項目的AQL一般大多訂為2.5%或4.0%
MIL-STD-105E樣本代字是由檢驗水準與批量所決定
MIL-STD-105E將檢驗水準分為特殊檢驗水準與一般檢驗水準兩大類
特殊檢驗水準可分為S-1、S-2、S-3與S-4四級,一般檢驗水準可分為I、II與III三級,其對消費者的保障依次遞增
抽樣計畫所需的樣本大小也是依次遞增
檢驗水準的決定可視為是一種在樣本大小與對消費者保障間求取風險平衡的過程
當單次檢驗成本較高時或消費者可容忍一定程度的風險時,常考慮採用特殊檢驗水準
當每次檢驗的成本較低時,或消費者不能容忍風險時,常考慮採用一般檢驗水準
大多數產品均選用一般檢驗水準,尤其是被稱為正常檢驗水準的水準II最為常用
在其他條件相同下,檢驗水準III、II與I所需的樣本大小大約為4:2:1
MIL-STD-lO5E提供三種抽樣型式:單次抽樣、雙次抽樣和多次抽樣。
每一種抽樣計畫又可分為正常檢驗(normalinspection)、加嚴檢驗(tightenedinspection)和減量檢驗(reducedinspection)。抽樣計劃開始時,通常是先使用正常檢驗,除非另有規定。加嚴檢驗是用在當賣方之品質變差時,而減量檢驗是用在賣方之品質良好之情況。AQL通常是在契約中訂定,或者由負責當局指定。不同之不合格點或不合格品可以使用不同之AQL值。在MIL-STD-lO5E中,樣本大小是由批量大小和檢驗水準來決定。檢驗水準是用來描述檢驗量之相對大小。MIL-STD-lO5E提供七種檢驗水準,分別為一般檢驗水準(generalinspectionlevels)Ⅰ、Ⅱ、Ⅲ,和特殊檢驗水準(specialinspectionlevels)Sl、S-2、S-3、S-4。
大多數之產品採用一般檢驗水準,其中檢驗水準Ⅱ稱為正常檢驗水準(normalinspectionlevel)。水準Ⅰ較水準Ⅱ具較低之區別能力,而水準Ⅲ則較水準Ⅱ有更高之區別能力。水準Ⅲ之相對檢驗數大約為水準Ⅱ之兩倍,而水準Ⅰ則為水準Ⅱ之一半。特殊檢驗水準是保留給檢驗成本昂貴或需破壞性檢驗之產品。
MIL-STD-l05E的使用程式可分為下列步驟:
1.選擇AQL。
2.決定檢驗水準(InspectionLevel)。
3.決定批量大小。
4.求樣本大小(查表)。
5.決定適當之抽樣計畫。(單次、雙次或多次抽樣)
6.決定適當之抽樣計畫表。(Ⅰ、Ⅱ、Ⅲ,Sl、S-2、S-3、S-4)
7.決定採取正常、加嚴或減量檢驗。
在查主表時,若遇到垂直箭頭,則採用箭頭以上(或下)之第一個抽樣計畫的允收數和拒收數,同時也需依照箭頭所指計畫的樣本大小抽樣。如果樣本大小大於批量,則採用100%全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