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費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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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費重量(Chargeable we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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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計費重量[1]
計費重量是指為貨物的實際毛重與體積重量比較,取其高者,然後在運價表里查出相應費率,相乘即得出運費;或較高重量分界點重量也可以成為貨物的計費。
計費重量的內容[2]
計費重量在計算航空貨物運輸費用時,要考慮貨物的計費重量、有關的運價和費用以及貨物的聲明價值。其中,計費重量是按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兩者之中較高的一種計收。也即是在貨物體積小、重量大的情況下,以實際重量(即毛量)作為計費重量;在貨物體積大、重量小的情況下,就以貨物的體積重量作為計費重量。
1.實際重量實際重量(actual weight)是指一批貨物包括包裝在內的實際總重量。凡重量大而體積相對小的貨物用實際重量作為計費重量。具體界限是每6000立方釐米或366立方英寸的體積,其重量大於1公斤,或者166立方英寸體積,其重量大於1磅的稱為重量貨物。重量貨物以實際重量作為計費重量。如果貨物的毛重以公斤表示,計費重量的最小單位是0.5公斤,當重量不足0.5公斤時,按0.5公斤計算;超過0.5公斤不足1公斤時按1公斤計算。
2.體積重量對於體積大而重量相對小的輕泡貨物,即凡1公斤重量體積超過6000立方釐米或366立方英寸,或一磅重量體積超過166立方英寸者,以體積重量作為計費重量。體積重量的計算方法是:
(1)不考慮貨物的幾何形狀,分別量出貨物的最長、最寬和最高的部分,單位為釐米或英寸,三者相乘得出體積,尾數四捨五入。
(2)將體積折算成公斤(或磅)。國際航空貨物運輸組織規定在計算體積重量時,以7000立方釐米摺合為1公斤,我國民航則規定以6000立方釐米摺合為1公斤為計算標準。如一批貨物體積為21000立方釐米,實際重量為2公斤,則其體積重量為21000/7000——3(公斤)。計費重量是按貨物的實際毛重和體積重量兩者之中較高的計算。如上例中即應以3公斤計費。當一批貨物由幾件不同的貨物所組成,如集中托運的貨物,其中有重貨也有輕泡貨,其計費重量則採用整批貨物的總毛重或總的體積重量兩者之中較高的一個計算。
例如:一批貨物的實際毛重是31.8公斤,體積是187200立方釐米,則體積重量為31.2公斤,貨物的計費重量為32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