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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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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股份銷除[1]

  股份銷除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減少資本的規定來減少公司章程中所定的股份總額,以達到公司登記資本總額減少的目的。通過股份銷除,公司已發行的部分股份也就消失掉了。

股份銷除的限制[1]

  股份有限公司為資合公司,其股份總額及資本總額由公司章程規定,自然不能任意銷除。因為股份銷除的結果將會使公司資本總額減少,這與公司資本保持不變的原則相違背,並將影響到公司債權人的權益,所以股份銷除自然也就應受到一些限制:

  (1)股份有限公司在銷除股份如減資時,減資後的實際資本額不得低於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即不應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2)公司不是依照公司法中減少資本的規定通知或公告債權人的,則不得銷除其股份。公司違反規定銷除股份,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罰款。

股份銷除的方法、程式、效果[1]

  1.股份銷除的通常方法

  (1)特別股的收回。

  (2)減少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股份總額,這是一種減少公司資本的方法。

  2.公司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的程式

  (1)股東大會作出變更章程所規定股份總額的決議,股東大會通過此項決議,決議應符合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2)公司在辦理股份銷除時,章程變更後的資本總額應以銷除實際股份總額為準,並應依據各股東持有的股份數按比例減少。

  (3)公司在作出銷除股份的決議後應立即向各個債權人分別通知或公告,並指定一定的期限,聲明債權人可以在此期限內提出異議。

  (4)公司對於在指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的債權人不予清債,不得以其減資來對抗債權人。

  (5)股份有限公司銷除股份減資時,應在章程變更後的~定時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減資登記。減資登記在主管機關換髮營業執照之後才算完成。

  (6)換髮股票,公司在因股份銷除而換髮新股票時,應在減資登記後一定的期限內通知各股東換領股票,並聲明逾期不領者喪失其股東權利,公司發行的無記名股票也應公告換髮。股東在規定的期限內不換領的即喪失其股東資格,公司可將其股份進行拍賣,以賣得的金額來償付該股東。

  3.股份銷除的效果

  (1)在股份銷除之後,公司應立即辦理減資登記和資本總額的登記,後者以股份銷除後的實際股份總額為準。公司資本總額經此項登記以後當然減少。

  (2)在股份銷除之後,被銷除的部分股份絕對消失,因此該股份所有人也就失去了其股東的地位,或發生了其股東權數的減少。這與股份的轉讓僅為所有者主體的變更、股份並不消失不同。

股份銷除與股份收回的區別[2]

  1.標的物不同

  股份收回僅限於特別股及對已清算或已接受破產宣告的股東的股份;而股份銷除則無此限制,普通股特別股均可以成為被銷除的標的物。

  2.要素不同

  股份收回的要素在特別股的收回中必須有盈餘或發行新股的股款;在清算破產的股東的股份收回中,必須有清算與破產宣告的事實及積欠公司債務的事實。股份銷除則以減少公司資本為要素。

  3.效果不同

  股份收回必須在一定時間內予以出售,這時候不會產生股份絕對消滅的效果;而在股份銷除中,股份一經銷除,自然就會發生股份絕對消滅的效果。

  4.程式不同

  股份收回無須依照減少資本的程式,而股份銷除則必須依照減少資本的規定程式。

股份銷除與股份收買的區別[2]

  1.要素不同

  股份收買必須有反對決議的股東行使其股份收買請求權,然後公司才有收買股份的義務。而股份銷除的目的則僅僅是為了減少公司資本,並無其他特別的原因。股份銷除並非出於被銷除股份股東的請求,而是基於法定程式和股東大會決議的減資決定。減資辦法為銷除股份,它對全體股東保持一律平等性,按股份數比例銷除。

  2.對象不同

  股份收買的對象為反對股東的股份;而銷除股份的股東貝l上丸全體的股東,依照股權平等的原則處理。

  3.給付不同

  股份收買為價款的給付,價格不能協議者由法院裁定。而股份銷除則可能無須任何給付,僅僅銷除就可產生股份絕對消滅的效果。但在有給付的情形下則是出資的返還,而不是價格的給付,更無須由法院來裁定價格。

  4.效果不同

  股份收買不產生股份絕對消滅的效果,而股份銷除則會發生股份絕對消滅的效果。

參考文獻

  1. 1.0 1.1 1.2 高程德編著.公司組織與管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1.
  2. 2.0 2.1 田燕苗編著.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全書 中.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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