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財政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目前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指巨集觀意義上的國家財政,即廣義上的國家財政;另一是指國家財力(即社會財力)的綜合管理。從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角度,後種觀點較為合適。社會財力是指可用於投資和生活消費的資金:,即國民生產總值中形成為貨幣購買能力的部分。
關於綜合財政的範圍問題,在理論界存在許多不同看法。概括起來主要有三種:即“小口徑”、“中口徑”和“大口徑”之說。小口徑包括預算內、外收支。中口徑包括預算內、外收支和銀行信貸收支。而大口徑說法又有三種不同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綜合財政計劃範圍包括預算內收支、預算外收支、銀行信貸收支、現金收支和居民貨幣收支等五項資金。第二種觀點認為,主要包括第一種觀點的五項資金,再加上利用國外資金共六項資金。而第三種觀點則認為,綜合財政計劃範圍應包括第一種觀點的五項資金,再加上國有企業財務收支、集體經濟和個體經濟財務收支、外匯收支等三項資金共八項資金。很顯然,綜合財政計劃範圍不管是小口徑、中口徑還是大口徑,都是互相交叉,也可以再細分,其中重覆是十分明顯的。
綜合財政的範圍應包括預算內收支、預算外收支、銀行信貸收支和利用國外資金等四項資金。因為,從綜合財政的對象來看,綜合財政所研究的是國家財力,而前三個部分是國家財力的基本組成部分。其中預算內資金是國家集中性的財力,是國家財力的核心部分。預算外資金和銀行信貸資金是國家的非集中性財力,也是國家財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國外資金作為國家財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我國來說也不容忽視。隨著我國改革和開放的發展,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確立以後,利用國外資金加速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將是我國一項長期的政策。不過,利用國外資金而形成國家財力要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約,如國際經濟環境。包括我國的對外經濟關係,國際金融市場的情況;我國的出口創匯能力和利用國外資金項目的投資效益等。而居民貨幣收支雖然對國家財力的形成有較大的影響,但並不是國家財力的組成部分,因而不應包括在綜合財政的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