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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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托管是實現現代物流專業化管理的一種新型管理模式。委托方和受委托方通常以“物流托管合同”為契約方式,約束托管期內各自的權力、義務和經濟收益。作為委托方而言,通常是將其所屬物流相關的人事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業務管理全部委托給專業的物流管理公司進行統一管理;對於接受委托的物流管理公司而言,需要通過對人、財、物、業務的專業化管理,在托管期內達成委托方的物流服務指標和成本指標,從而為委托方創造價值,並按其所創造價值的高低獲得自身相應的經濟收益。
1、費率承包制
此種方式下,委托方企業和接受委托的物流管理公司將商定明確的管理目標,物流服務標準和一個物流成本承包費率(通常按委托方企業銷售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當物流管理公司的實際物流成本低於雙方商定的物流成本承包費率時,物流管理公司將獲得差額部分作為自身的服務收益。若實際物流成本高於商定的物流成本承包費率,則物流管理公司將賠付差額部分。
採用此種托管方式時,合理的物流成本承包費率、委托方企業相應的保障措施、意外或不可控成本因素的處理等問題通常成為雙方關註的重點。通常此種方式較適合於自身業務和外部環境相對穩定,管理變革不大的企業。
2、績效管理制
此種方式下,委托方企業和接受委托的物流管理公司將商定明確的管理目標,物流服務標準、固定目標托管費以及一個績效獎懲比例。當物流管理公司達成既定管理和成本目標時將獲得全額的固定物流托管費;超額完成既定目標時,將按商定的績效提成比例獲得額外的績效獎勵;若沒有達成既定目標,物流管理公司需按商定的比例賠付委托方企業的損失。
採用此種托管方式時,通常將委托方企業當前的物流成本費率作為托管期內的目標成本費率。通常此種方式較適合於外部環境不穩定,業務快速發展或自身管理須進行較大變革的企業。
相對於傳統的咨詢服務,物流業務外包、成立合資企業和整體系統剝離(成立獨立核算的子公司)等方式而言,實施物流托管的整體優勢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1、投入低、手續簡便,啟動風險低。
相對於成立合資企業和整體系統剝離(成立獨立核算的子公司),實施物流托管幾乎不需要委托方企業在項目啟動初期做任何大的投入。同時,由於是沿用原企業的經營證照,人員和資產關係也不發生變化,操作手續方面更為簡便。這兩點保障了實施物流托管的企業能夠在低風險的前提下快速啟動托管項目。
2、內部控制力強。
相對於簡單的物流業務外包,實施物流托管的企業對物流服務相關人員、資產和業務的內部調控能力更強,從而能夠更好地適應企業的發展需要或應對一些突發事件,保障自身的物流服務水平。
3、實行內部結算,交易成本低。
實施物流業務外包、成立合資企業或整體系統剝離(成立獨立核算的子公司)時,所有物流人工成本和資產折舊都必須以營業收入方式向客戶企業收取,由於營業稅、所得稅等稅費的發生,實際上增大了雙方的交易成本。而實施物流托管時,由於人員和資產關係不變,這部分成本可以通過內部結算的方式實現,規避了相應稅費的發生,從而幫助企業降低整體物流成本。
4、重視實效,投入產出效益最大化。
不同於傳統咨詢服務“重策劃、輕實施,偏理論、弱實際”的是:由於托管期內,物流管理公司的收益是與委托方企業的收益掛鉤的。這就要求物流管理公司不但要強於策劃,還要負責執行、實施並見到實效,從而避免了委托方企業買了“主意”卻無法實施或見不到實效的尷尬局面,保障了客戶企業在物流改革方面投入的成本效益最大化。
5、退出機制靈活。
實施物流托管的企業在托管合同到期、自身管理已經成熟完善或托管效果不理想的情況下選擇終止或結束合作關係,比撤銷合資企業或獨立子公司更簡便、靈活。對保障企業戰略和組織架構的靈活性,隨時響應企業發展需要大有裨益。
1、達成初步合作意向。這一階段,雙方須商議初步的托管合作意向及可能性,並簽署物流托管合作意向書。
2、開展前期調研。這一階段中,雙方須組成聯合調研小組,就委托方企業當前的物流資產,人員,作業流程,管理水平,工作量,服務對象、要求,成本狀況等展開深入的調研,確定各項績效參考基準,為日後制定承包費率或績效目標奠定基礎。
3、商議並簽訂托管合同。根據前期調研結果,雙方須商定最終托管範圍、時間、方式、各項管理目標、結算費率以及方式等一系列合同細節,並簽訂物流托管合同。
4、正式啟動物流托管。召開物流托管大會,正式啟動物流托管項目的實施。
在上述4個階段中,前期調研和商定合同細節兩個階段往往需要雙方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對於一部分管理基礎較好,歷史統計數據相對健全的委托方企業而言,在有經驗的專業物流管理公司配合下,可以在1至2個月內完成托管合同的簽訂。而對於另一部分基礎相對較弱的委托方企業而言,這個時間可能會在6至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