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竣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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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物業竣工驗收[1]
物業竣工驗收是指一項物業開發建設的最後一個階段。物業所屬的工程項目經過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以後,達到了該工程項目設計文件所規定的要求,具備了使用的條件,由建築商向開發商辦理交付手續。在辦理交付手續時,由開發商或專門組織的驗收委員會對竣工項目進行查驗,認為工程合格後辦理工程交付手續,完成建築商把物業交給開發商的一個法定程式。
可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隱蔽工程驗收
2.分期驗收
3.單項工程驗收
4.全部工程驗收
①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
②開發商和建築商簽訂的工程合同。
③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和設備技術說明書。
④國家現行的施工技術驗收規範。
⑤建築安裝統計規定。
⑥對從國外引進的新技術或成套設備項目,還應按照簽訂的合同和國外提供的設計文件等資料進行驗收。
物業竣工驗收與接管驗收的區別[1]
接管驗收不同於竣工驗收。接管驗收是由物業管理企業依據建設部頒佈的《房屋接管驗收標準》,接管開發商移交的物業所進行的驗收。
接管驗收是在竣工驗收合格的基礎上,以主體結構安全和滿足使用功能為主要內容的再檢驗。其首要條件是竣工驗收合格,並且,供電、採暖、給排水、衛生、道路等設備和設施能正常使用,房屋幢、戶編號經有關部門確認,同時,還接收相關的物業資料。接管驗收後,由物業管理公司依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履行物業運行、維護和保養的責任。
對新建物業而言,竣工驗收與接管驗收往往處於物業管理公司對物業正式開始實施前期物業管理的前夕;對非新建物業而言,竣工驗收已經是歷史,接管驗收往往是由物業管理公司接管開發商或者前任物業管理公司移交的物業及其資料。
物業的竣工驗收與接管驗收,實際都是一種責任轉移的形式,不僅法律意義重大,而且直接關係到對物業建設與開發質量的確認,和今後物業管理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因此,要搞好前期物業管理,確保物業使用的百年大計和業主的根本利益,就必須嚴格物業的竣工驗收和物業的接管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