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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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学业评价[1]
学业评价是指以国家的教育教学目标为依据,运用恰当的、有效的工具和途径,系统地搜集学生在各门学科教学和自学的影响下认知行为上的变化信息和证据,并对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
学业评价的方法[2]
(1)观察法
(2)测验法
(3)调查法
(4)自我评价法
学业评价的方式[2]
(1)考查
考查一般是指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进行的一种经常的小规模或个别的检查与评定。
(2)考试
考试一般是指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的阶段性或总结性的检查与评定。
(3)考查与考试的结果
考查和考试的结果一般都量化为分数显示出来,分数表示学生的学业成绩。
(1)成绩检查的方式
①平时考查。通常采用的方式有口头提问、检查书面作业和单元测验等。口头提问能使教师立刻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提问的对象应当普遍,应将简单提问与详细提问、VI头回答和板书回答结合起来。检查书面作业能使教师了解学生的知识质量和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评分或不给予评分。单元测验通常在一章或一个课题学习完毕以后进行,也可以在期中进行,它能在较短时间内普遍检查每个学生的学习质量,但其次数、难易程度和时间长短,应按学科特点和学生年龄适当安排,不宜过多和过于集中。
②考试。主要有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三种。具体方式有口试、笔试(开卷、闭卷)和实践考核。究竟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来决定。考试要求学生全面复习已学过的知识,深入理解新知识,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并且牢固掌握。教师凭考试可以较为全面地了解学生掌握该门功课的情况,给予总的评定。
(2)成绩检查的基本要求
②编制测验蓝图。
(3)成绩评定的方法
成绩评定主要有百分制记分法和等级制记分法两种。后者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文字等级记分法。如甲、乙、丙、丁,优、良、及格、不及格;另一类是数字等级记分法,如5、4、3、2、1等。
(4)成绩评定的基本要求
学业成绩评定的标准主要是看学生掌握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其基本要求是:
①客观公正。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与教科书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知识质量做出评定,不能附加其他根据或标准,更不能凭主观意愿任意增减分数。
②向学生指出学习上的优缺点和努力方向。评分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更加努力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因此,教师在考查、考试后必须指出学生答案中的优缺点和努力方向,促进学生提高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