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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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销(Bonds consig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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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销是指承销机构负责按发行人规定的条件代理发行人推销债券,发行人向承销商支付一定的委托手续费,但承销商不垫付资金,承销期满,销不出去的部分仍返还给发行人,承销商没有购买余额或承诺包销的义务。
债券代销的特点[1]
债券代销的特点有两个:
(1)中介机构只负责按发行者所确定的价格推销债券,债券发行各项事宜的决定权都属发行者。
(2)中介机构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在约定的时间内能销多少算多少,全部发行风险和责任都在发行者一边。也正因为如此,对发行中介机构来说,代销所收取的手续费较低。而对发行者来说,虽能降低发行成本,但是不能保证及时筹到足额的所需资金,仍要承担发行失败的风险。
所以,除了社会知名度高、信誉好、投资者易于接受的债券外,一般很少采用债券代销形式,即使采用,也要委托有发行经验的中介机构。
债券代销的过程[2]
按照程序及惯例,首先要在事先签订承销合同,然后,由承销商全力推销(在承销期内)。在推销过程中,承销商不承担任何风险,即承销期满后,未售出部分的债券可以退还发行者。债券代销方式一般为那些在市场尚未建立信誉的公司所采用,另外,有些信誉卓著的大公司也采用,这是由其债券不会有销售困难,采用代销,费用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