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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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性公告是發明人出於某種原因不准備將其發明申請專利,但同時又想使其發明得到一定的保護。在這種情況下,他可發通過在刊物上發表等形式公佈發明材料,並聲明自己已作出這一發明,這樣就限制了別人就同一發明去申請專利。美國是採取防衛性公告制度的典型國家。它要求採取防衛性公告的發明人須向專利局提交有關的文件。由於發明人實際上並不要求取得專利,所以專利局對文件內容一般不作審查,只是將有關的文摘、附圖、著錄資料等加以公佈,並把文件提交人看作此項發明的最先發明人。這就防止了別人就同樣的發明申請專利,保護了原發明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