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偏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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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選用偏才法[1]
選用偏長法是指在用人行為中,領導者面對若幹個可供選擇的下屬,有時候寧可選用在某一方面有所長的人,也不選用在各方面都大致不差的人。
選用偏才法註意問題[2]
選用偏長,作為一條用人謀略,畢竟只適用於用人過程中遇到的某一種情況、某一個特定的對象,或者某一個用人戰術行為。在具體運用中,各級領導者應該註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針對人才群體的不同類型,靈活掌握選用偏長的標準和比例。每種類型的人才群體,對成員擁有偏長的標準,以及有偏長的成員的比例,是各不相同的。領導者在選用偏長時,就應該充分註意人才群體的類別差異,靈活掌握選才的尺度。
第二,要根據人才偏長的不同能級和能質,為各類人才選擇最合適的工作崗位。領導者用人的根本宗旨,就在於使下屬的能級和能質,與所在崗位的能級和能質相對應。
從理論上說,人才的能級和能質肯定大於人才偏長的能級和能質,因為前者幾乎包括人才全部內在素質的能級、能質之和。但是,在用人實踐中,當領導者執意使用(發揮)某個下屬的偏長時,這個下屬的偏長能級和能質,是否和工作崗位的能級和能質相對應,就成為領導者重點考慮的關鍵問題了。
第三,要根據領導活動的不同需要,在對人才群落的多頭選擇中,準確相中人才個體的某一偏長。通過對各類人才的認真剖析,人們發現,有許多人才的內在素質,往往含有兩種以上偏長的成分,就像含有多種金屬元素的混合礦石一樣。在這些偏長中,有的人才個體明顯具有某一方面占有優勢的偏長;也有的人才個體,則至少具有兩個以上不相上下的偏長。對於後者,領導者在用人決策中,就面臨著進行多種選擇的餘地了。
總之,運用選用偏長法,將使各級領導者在用人決策中,能夠擁有更廣闊的抉擇幅度,選中最理想的下屬,並將他們搭配成最佳人才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