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經營價值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持續經營價值(Going Concern Value)
目錄 |
持續經營價值是指在持續經營條件下公司的價值。持續經營價值假設現有資產將被用於產生未來現金流並且不會被出賣。投資者考慮持續經營價值,並將它與生產終止時的資產價值對比。如果持續經營價值超過生產終止時的價值,那麼進行經營是有意義的。
估計持續經營價值的基本方法:①常態增長方法(現金流量的常態增長模型);②價值驅動因素方法(價值拉動因素模型),兩種方法都假設在最後期限公司達到了一種均衡狀態,但定義均衡狀態的方法卻各有不同。
1.現金流量的常態增長模型
常態增長模型假設,在最後期限公司達到均衡狀態,公司實際的現金流量(剔除通貨膨脹因素之後)處於一種平穩的狀態,並可無限期的保持下去。在現金流量常態的實際增長率假設下,公司在最後期限的價值等於一個預測的無限期的常態現金流量按照加權平均的資本成本折現所得的現值總和。
2.價值驅動因素模型
價值驅動因素模型是估算公司持續經營價值的實用方法。之所以稱作價值驅動因素公式,是因為投入的變數:增長率、投入資本收益率和加權平均的資本成本是價值評價中的最主要價值驅動因素。價值驅動因素模型試圖考慮在最後期限之後投資的獲利情況。
請問“持續經營價值”為什麼有許多評估案例中說這是一種評估的價值類型? 我查找了許多資料文獻, 評估價值類型:我國——現行市價、重置成本、收益現值和清算價格 國際——市場價值以及市場價值以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