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計件工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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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計件工資制又稱分段計件工資制,是在勞動定額內,按計時發給標準工資,超額部分發給計件工資。[1]。
超額計件工資制是有時工資保證的計件工資制,工人完成勞動定額發給月計時標準工資。超額完成定額部分,按規定的計件單價發給計件超額工資。沒完成定額的,適當減發月計日標準工資。
有兩種不同的形式:
一種形式是定額以內部分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以及完成定額的比例計發工資,超額部分不同等級的工人按照同一個單價計發超額計件工資。
另一種形式是,定額以內部分實行計時,按照計時工資標準計發工資,保證本人的標準工資;超額部分,不同等級的工人按照同一單價計發超額計件工資。
其計算公式:
實得計件工資 = 定額內應得標準工資+超額部分應得計件工資
- 超額部分應得計件工資 = 超定額產量×計件單價
例:某工人月標準工資為800元,實行超額計件工資,規定的定額產量為250件,計件單價為3元,實際完成定額280件,求其實得計件工資。
根據公式,則為:
實得計件工資 = 800 + 3×30 = 890(元)
這種工資形式可以看作是對計時工資形式的一種補充。其中的第一種形式實際上等同於無限計件工資制,因為它並沒有保底工資,如果原來實行的是計件工資,現在改為這種形式,往往難以被員工接受;第二種形式的計時工資標準實際上是保底工資,超額部分可以理解成為獎金。
適用:從計時工資向計件工資的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