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能工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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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耗能工質[1]
耗能工質是指在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那種不作原料使用、也不進入產品,制取時又需要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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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工質的分類[2]
從能量利用角度觀察耗能工質可分兩類:一類通常稱為能量形式來使用(如壓縮空氣、電石、乙炔等),另一類通常不用作為能量使用的耗能工質(如自來水、深井水和氧氣等),也就是說,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消耗某些工作物質,而生產這些工作物質,需要消耗一定數量的能源,利用這些工作物質就等於間接地消耗能源。另一方面,這些工作物質的使用能夠替代或減少其它能源的消耗,而這些工作物質不屬於通常所指的能源之列。例如,工業用水、壓縮空氣、電石、乙炔、氧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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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工質的折標準煤繫數[3]
耗能工質的折標準煤繫數如下表:
耗能工質名稱 | 繫數單位 | 折標煤繫數 |
新水 | kgce/t | 0.0857 |
軟水 | kgce/t | 0.4857 |
壓縮空氣 | kgce/m3 | 0.0400 |
蒸汽(低壓) | kgce/t | 128.60 |
鼓風 | kgce/m3 | 0.0300 |
二氧化碳氣 | kgce/m3 | 0.2143 |
氧氣 | kgce/m3 | 0.4000 |
氮氣(做副產品時) | kgce/m3 | 0.4000 |
氮氣(做主產品時) | kgce/m3 | 0.6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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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綜合能耗計算通則.綜合能耗計算通則,萊蕪市人民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
- ↑ 能源統計知識手冊.國家統計局工交司編,2006年8月
- ↑ 氨綸長絲單位產品可比電耗、綜合能耗限額及計算方法.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