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能工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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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耗能工质[1]
耗能工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那种不作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制取时又需要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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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工质的分类[2]
从能量利用角度观察耗能工质可分两类:一类通常称为能量形式来使用(如压缩空气、电石、乙炔等),另一类通常不用作为能量使用的耗能工质(如自来水、深井水和氧气等),也就是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消耗某些工作物质,而生产这些工作物质,需要消耗一定数量的能源,利用这些工作物质就等于间接地消耗能源。另一方面,这些工作物质的使用能够替代或减少其它能源的消耗,而这些工作物质不属于通常所指的能源之列。例如,工业用水、压缩空气、电石、乙炔、氧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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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工质的折标准煤系数[3]
耗能工质的折标准煤系数如下表:
耗能工质名称 | 系数单位 | 折标煤系数 |
新水 | kgce/t | 0.0857 |
软水 | kgce/t | 0.4857 |
压缩空气 | kgce/m3 | 0.0400 |
蒸汽(低压) | kgce/t | 128.60 |
鼓风 | kgce/m3 | 0.0300 |
二氧化碳气 | kgce/m3 | 0.2143 |
氧气 | kgce/m3 | 0.4000 |
氮气(做副产品时) | kgce/m3 | 0.4000 |
氮气(做主产品时) | kgce/m3 | 0.6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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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莱芜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 ↑ 能源统计知识手册.国家统计局工交司编,2006年8月
- ↑ 氨纶长丝单位产品可比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