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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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標誌(Statistical Character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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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標誌簡稱“標誌”,是指統計總體各單位所具有的共同特征的名稱。從不同角度考察,每個總體單位可以有許多特征。如每個職工可以有性別、年齡、民族、工種等特征。這些都是職工的標誌。
總體單位是統計標誌的直接承擔者,是載體;統計標誌依附於總體單位並說明總體單位的屬性和特征。依附於某個總體單位的標誌可以有多個。
1、按變異情況,可分為不變標誌和變異標誌。
當一個統計標誌在各個單位的具體表現都相同時,這個標誌稱為不變標誌;當一個標誌在各個單位的具體表現有可能不同時,這個標誌稱為可變標誌或變異標誌。
如中國第五次人口普查規定:“人口普查的對象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常住的人。”按照這一規定,在作為調查對象的人口總體中,國籍和在國境內居住是不變標誌,而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等則是變異標誌。不變標誌是構成統計總體的基礎,因為至少必須有一個不變標誌將各總體單位聯結在一起,才能使它具有“同質性”,從而構成一個總體。變異標誌是統計研究的主要內容,因為如果標誌在各總體單位之間的表現都相同,那就沒有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的必要了。
品質標誌表示事物的質的特性,是不能用數值表示的,如職工的性別、民族、工種等。數量標誌表示事物的量的特性,是可以用數值表示的,如職工年齡、工資、工齡等。品質標誌主要用於分組,將性質不相同的總體單位劃分開來,便於計算各組的總體單位數,計算結構和比例指標。數量標誌既可用於分組,也可用於計算標誌總量以及其它各種質量指標。
統計標誌與標誌表現的比較
統計標誌是說明總體單位所共同具有的屬性和特征的名稱。而標誌表現是標誌特征在各單位的具體體現。如果說標誌是統計所要調查的項目,那麼標誌表現是調查所得結果,標誌的實際體現。比如:職工的性別是“女”,年齡為32歲,民族為漢族等,這裡“女”、“32歲”、“漢族”就是性別、年齡、民族的具體體現,即標誌表現。
標誌表現有品質標誌表現和數量標誌表現之分。品質標誌表現只能用文字表述,因此不能轉化為統計指標,但對其對應的單位進行總計時就形成統計指標。數量標誌表現是一具體數值,也稱標誌值。
就一個品質標誌或數量標誌而言,其具體表現可能多種多樣,不能將標誌與標誌表現混為一談。如對三個工人的月工資計算平均數,只能說是對三個標誌表現或三個標誌值(變數值)計算平均數,不能說對三個數量標誌計算平均數,因為數量標誌只有一個,即工人“月工資”。
統計標誌與標誌表現的關係是,抽象與具體的關係,量與值的關係,是項目與結果的關係,指標與數據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