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原理貫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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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原理貫徹法是指通過研討方式讓管理人員瞭解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知識,並將之貫徹到實際管理中去的一種訓練方法。
- 培訓目標:傳授必備的管理基本知識、原理。
- 培訓對象:中、下層的管理人員和監督人員。
- 培訓方式:研討式。
- 培訓人次:20人以內。
管理原理貫徹法最早產生於日本,被認為是管理、監督人員的必修課程。作為一個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完整的管理原理,並將原理運用於實際工作中。但優秀的管理人員不是天生的,需要後天的鍛煉。不論是多麼富有經驗的管理者,如果不具備基本的管理知識,那他的管理行為將是不規範和科學的。
現在,許多企業將是否受過管理原理貫徹法的訓練作為聘用和考核的標準,或將之作為內部監督人員的必修課程。在實際工作中也表明。受訓後的管理者的管理行為更為合理化。
1、準備階段
1)調查瞭解管理者的具體知識水平
製作管理人員知識測試表,由管理人員填好後上交。然後統一分析管理人員的知識水平,以之作為培訓依據。
2)選定培訓對象
以知識測試表的分析截獲為標準,選擇缺乏基本管理知識或貫徹不力的管理、監督人員作為培訓對象。
3)確定培訓時間
管理原理貫徹法有12個研討會,每次研討會三小時,全部培訓過程需36個小時,組織者應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或是將研討內容濃縮以縮短培訓時間。
2、實施階段
本方法採用研討方式,即以受訓管理為主角,每人根據討論的課題將各自在工作中的經驗、知識提出來作討論,指導員從旁作指示和整理說明。
1)指導教師提示研討的大致內容和方式。
2)學員研討“管理的實質和內容”。
3)學員研討“管理的步驟”。
4)學員研討“怎樣改善管理工作”。
5)學員研討“監督人員應具備什麼條件”。
6)學員研討“監督人員怎樣實地指導”。
7)學員研討“怎樣領導下屬”。
8)學員研討“怎樣與下屬溝通”。
9)學員研討“管理者間怎樣合作”。
10)學員研討“怎樣才算合格的管理者”。
11)學員研討“怎樣將知識、原理貫徹到工作中”。
12)指導教師總結整理研討結果,並回答質疑。
1、讓學員明確管理原理知識的重要性。
2、合理使用指導教師許可權。
指導教師的基本職責是提示研討課題和最後總結原理知識,研討過程中只能以學員身份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