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合併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簡易合併(Short Form Merger)
[編輯]
簡易合併是指當一個母公司擁有一個子公司的至少90%的各類已售出的股份時,只經過母公司董事會的同意就可以直接把該子公司併入,而不必經過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股東會批准,從而簡化了公司合併的程式。在簡易合併中,小股東實際上也無力反對合併計劃,母公司還可以採取現金合併的方式而排擠掉小股東。
簡易合併是在美國發展起來的新的公司合併方式。簡易合併最早由特拉華州公司法規定,後為美國《示範公司法》及其他許多州公司法所認可。德國《股份公司法》第352b條也有類似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