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呆賬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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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呆賬準備金是銀行為了防備未來可能出現的虧損而設立的,以便一旦出現虧損而進行彌補的準備金。
普通呆賬準備金按照風險貸款餘額的一定比例計提,這和我國現行的按照貸款總餘額的一定比例(1%)提取的呆賬準備金是相似的。
例如一筆貸款為100萬元,其中有30萬元是損失類貸款.則普通呆賬準備金為100×1%=1萬元.
普通呆賬準備金用於彌補貸款組合的不確定損失的,這就使普通呆賬準備金具有了資本的性質,可以計入資本基礎。但是,普通呆賬準備金無法反映貸款的真實損失程度,它只與貸款的總量有關,而與貸款的實際質量無關。
在普通呆賬準備金和專項呆賬準備金體系下,準備金的計算步驟如下:
- (1)計算所需的專項呆賬準備
專項呆賬準備金的計算要按照貸款的分類結果,不同的貸款分類按不同的比例計提。可參考的比例為:損失類貸款為100%;可疑類貸款為50%;次級類貸款為20%;關註類貸款為5%。
- (2)計算普通呆賬準備金
貸款即使屬於正常類,仍存在損失的可能,因此需計提普通呆賬準備金。方法為:
普通呆賬準備金 = (貸款總額 - 專項呆賬準備金)×規定的比例
呆賬準備金總量 = 專項呆賬準備金 + 普通呆賬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