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擴容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新三板擴容是在原有中關村科技園區試點的基礎上,將範圍擴大到其他具備條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園區;在交易制度上,將同步引入做市商制度,而首批試點做市商則將優先考慮已有代辦系統主辦資格且至少推薦一家公司掛牌的證券公司;在投資者資質上,符合新三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有關要求的個人投資者,可進入新三板市場參與報價轉讓交易。
新三板擴大試點於2010年6月前成行,試點園區或增加至20個以上,並醞釀向個人投資者開放。據瞭解,在“建設全國統一監管的場外市場”的思路下,未來新三板市場的監管將由證券業協會上升至證監會層面,目前三板市場管理委員會已成立,由證監會相關領導擔任主要負責人。
未來新三板發行擬採取“註冊制”,其操作將沿襲中關村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所實施的備案製做法,即由地方政府對擬掛牌企業進行資格審查,由主辦券商進行盡職調查和推薦,中國證券業協會實施自律性管理,經由證監會有關部門備案後即可發行,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之後到實施IPO期間,將由主辦券商實施終身保薦。
截止2010年4月,中關村非上市公司中共有65家在新三板掛牌,其中一家登陸中小板,一家實現創業板上市。權威統計顯示,目前有6家企業正在排隊等待創業板發行上市,尚未上市的63家新三板企業中,也有超過一半已達到創業板要求。《上海證券報》記者瞭解到,今年將醞釀允許合格個人投資者進入新三板市場,但將對其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在資金量、交易經驗等方面作出要求。
2012年8月5日證監會宣佈國務院批准新三板擴容,不過,新三板具體交易制度尚未公佈。據瞭解,在證監會上報國務院的《擴大股份轉讓試點工作方案》中提及,新三板的漲跌幅限制擬定為30%,遠高於目前場內市場10%的漲跌幅,交易機制則採用T+1。
與高新園區合作投資
1.建立新三板投資合作關係:招商引資。
2.新三板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
(1)新三板投資與園區共同出資設立孵化器公司(基金),但是公司應控股,園區合作可以尋找政府引導基金。
(2)新三板投資或者公司成立相應基金,與園區簽署相應的協議,園區提供優質企業信息,牽線搭橋。
優質企業合作投資
新三板投資機構投資者可對新三板投資園區內的未上市優質企業進行入股。
園區擴容
繼續依托於國家級高新技術園區,將新三板的範圍由中關村園區逐步擴展至全國所有的高新技術園區,在擴容過程中控制節奏,實現分期分批穩步推進。
企業擴容
突破高新技術園區的限制,以企業的質量為標準,只要企業符合一定的標準就可以到新三板掛牌,這樣就將新三板的範圍擴容至全國各地的高新技術企業乃至所有優質非上市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