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隆的擇業動機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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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心理學家佛隆(Victor.H.Vroom)通過對個體擇業行為的研究認為,個體行為動機的強度取決於效價的大小和期望值的高低,動機強度與效價及期望值成正比,1964年在《工作和激勵》一書中,他提出瞭解釋員工行為激發程度的期望理論。期望理論的公式:
F=V.E式中,
員工個體行為動機的強度取決於效價大小和期望值的高低。效價越大,期望值越高,員工行為動機越強烈,就是說為達到一定目標,他將付出極大努力。如果效價為零乃至負值,表明目標實現對個人毫無意義。在這種情況下,目標實現的可能性再大,個人也不會產生追逐目標的動機,不會為此付出任何積極性,付出任何的努力。如果目標實現的概率為零,那麼無論目標實現意義多麼重大,個人同樣不會產生追求目標的動機。
佛隆將這一期望理論用來解釋個人的職業選擇行為,具體化為擇業動機理論。該理論的應用,即個人如何進行職業選擇,分兩步走。
第一步,確定擇業動機。用公式表示為:擇業動機=職業效價*職業概率。
式中,擇業動機表明擇業者對目標職業的追求程度,或者對某項職業選擇意向的大小。
職業效價是指擇業者對某項職業價值的評價,取決於:
(1)擇業者的職業價值觀;
(2)擇業者對某項具體職業要求如興趣、勞動條件、工資、職業聲望等的評估。即:職業效價=職業價值觀*職業要素評估。
職業概率是指擇業者獲得某項職業可能性的大小,通常主要決定於4個條件:
①某項職業的需求量。在其他條件一定的情況下,職業概率同職業需求量呈正相關。
②擇業者的競爭能力,即擇業者自身工作能力和求職就業能力,競爭力越強,獲得職業的可能性越大。
③競爭繫數是指謀求同一種職業的勞動者人數的多少。在其他條件一定的情況下,競爭繫數越大,職業概率越小。
④其他隨機因素。
因此,職業概率=職業需求量*競爭能力*競爭繫數*隨機性。
擇業動機公式表明,對擇業者來講,某項職業的效價越高,獲取該項職業的可能性越大,擇業者選擇該項職業的意向或者傾向越大;反之,某項職業對擇業者而言其效價越低,獲得此項職業的可能性越小,擇業者選擇這項職業的傾向也就越小。
沒錯,就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