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處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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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是指對國有資產所有權處置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權、資產形態變換等經營處置和技術處置,所進行的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和控制等活動的總稱。
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包括所有權處置管理、占有使用權處置管理、資產經營處置管理與技術處置管理等。
國有資產所有權處置管理,是對國有資產出售、贈與、交換和核銷的管理,涉及所有權主體的變換。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權處置管理,是對管理經營決策權的管理,從屬於資產所有權和資產數量。
國有資產經營處置管理,是對國有資產的形態變換,例如實物形態的國有資產與價值形態的國有資產相互轉換、以實物作為資本進行投資等的管理。
國有資產技術處置管理,是指對國有資產維修、折舊和更新改造等的管理。
1.優化產業結構。國有資產所有權、占有使用權的轉移,可以使生產要素重新組合,進而實現產業結構的調整。例如,國有產權的轉讓、劃撥、授權經營、控股、參股、出售等,都可以實現國有資產的優化重組。
2.建立競爭機制。企業破產、拍賣、兼併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國有產權的流動,有助於使企業感到市場競爭的壓力,促使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提高資產質量。資產質量的提高是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的標誌之一。企業要提高經濟效益,必須保證資產處於完整、高效運轉狀態。因此,足額折舊、技術改造、維修養護,充分利用資產,是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重要內容。